二次運球
二次運球(Double Dribble),簡稱Double,是一個籃球術語,若在運球時將球用雙手抓住,在沒有對方觸碰時再繼續運球(只要球還在手上沒掉就都不算碰觸,因此 運完球若被對手碰觸卻沒掉球仍舊在手中則一樣會被吹犯規),即為二次運球。
NBA規則
依照NBA的規則,運球是指一個選手控制球的移動,持續性的用一隻手拍到地面,再反彈到手中[1]。二運與走步(持球走第三步)一樣,這是籃球中球員常犯的規則, 將會被記違例一次。在全場,裁判將會吹哨,也將由對方發界外球。半場,球將會給敵方,如果球離手(投出去)的話,進球不算。
若有以下動作時,視為運球結束[1]:
- 同時用二隻手接觸球。
- 當控制球時讓球靜止不動。
- 在運球過程中,球落地前接觸球不只一次。
參考資料
- ^ 1.0 1.1 NBA Official Rules (2009-2010)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Rule 4, Section II, A. Retrieved July 2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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