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專區
廣東省已撤銷的專區
佛山專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已撤銷的專區,在今廣東省南部。
1956年設置,專員公署駐佛山市。轄原粵中行政區所屬南海、番禺、順德、中山、珠海、新會、鶴山、高明、三水9縣;粵北行政區所屬花縣、從化2縣及粵西行政區所屬台山、恩平、開平3縣;後將從化縣劃歸韶關專區。佛山專區轄13縣。
1958年11月至1959年3月,佛山專區一度改稱廣州專區。
1959年,行政區劃作較大調整:
- 將江門市及新會、台山、開平、恩平、高明、鶴山6縣劃歸江門專區;
- 原屬惠陽專區的惠陽、惠東、增城、龍門、博羅、寶安、東莞7縣劃入佛山專區;
- 原屬韶關專區的從化縣劃入佛山專區;
- 撤銷石岐市、珠海縣,併入中山縣。
- 撤銷惠東縣,併入惠陽縣;
- 撤銷龍門縣,併入增城縣;
- 撤銷三水縣,併入南海縣;
- 撤銷番禺、順德2縣,將番禺縣的南部及順德縣合併設立番順縣,番禺縣的北部併入花縣;
區劃調整後,佛山專區轄1市、10縣。
1960年,花縣、從化2縣劃歸廣州市;撤銷番順縣,恢復番禺、順德、三水3縣。1961年,恢復珠海、龍門2縣。1963年,惠陽、博羅、增城、東莞、寶安、龍門6縣劃歸惠陽專區;江門市及新會、台山、恩平、開平、高鶴5縣劃入佛山專區。1965年,由中山、新會2縣析置斗門縣。1966年,佛山、江門2市改由省直轄。佛山專區轄12縣。
1970年,佛山、江門2市降格劃入;同年,撤銷佛山專區,改設佛山地區。
參考文獻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