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蒙特州一百五十周年半美元

美國紀念幣

佛蒙特州一百五十周年半美元Vermont Sesquicentennial half dollar)又名本寧頓-佛蒙特半美元Bennington–Vermont half dollar)或本寧頓之役一百五十周年半美元Battle of Bennington Sesquicentennial half dollar),是美國鑄幣局1927年生產的50美分紀念幣。硬幣由查爾斯·凱克設計,正面是伊頓·阿倫之弟、佛蒙特州早期領導人艾拉·艾倫

佛蒙特州一百五十周年半美元
美國
面值50美分(0.5美元
重量12.5克
直徑30.61mm (1.20in)
厚度2.15mm (0.08in)
邊緣鋸齒紋花邊
成分
  • 銀佔90%
  • 銅佔10%
0.36169金衡盎司
鑄造年份1927
鑄造量4萬零34枚,其中34枚由鑄幣局為化驗委員會保留,後有1萬1892枚熔毀。
鑄幣標記所有硬幣均在費城鑄幣局生產,無鑄幣標記。
正面
圖案艾拉·艾倫
設計師查爾斯·凱克
設計時間1927
背面
圖案美洲獅
設計師查爾斯·凱克
設計時間1927

1925年1月9日,佛蒙特州聯邦參議員弗蘭克·萊斯特·格林遞交法案,建議為1777年佛蒙特地區宣佈獨立及美國贏得本寧頓之役150周年發行紀念幣。法案順利通過參議院,但在眾議院一度受阻。財政部長安德魯·W·梅隆不但寫信表態反對,還派出三名官員到國會作證,稱過去發行的一些紀念幣進入市場流通,導致公眾難以區分。眾議院下屬委員會提出批准佛蒙特州半美元,以後不再授權發行紀念幣,但眾議院大部分議員對此不以為然,最後法案不但獲批,還加入條款授權另外兩種周年紀念幣。參議院同意眾議院的修訂後,法案於1925年2月24日經卡雲·古列茲總統簽字生效。

與授權過程相比,半美元的設計階段更是一波三折。美國美術委員會和負責落實硬幣事宜的佛蒙特州委員會就設計問題反覆爭論,起初獲聘的設計師後來乾脆退出,改由凱克接手。美術委員會最終提議在背面刻上美洲獅,佛蒙特州委員會為節省時間讓步,但設計在硬幣面世後飽受批評。紀念幣銷售業績不佳,近三成只能退貨熔毀。如今這款硬幣視成色而定,價值在250至750美元不等。

背景

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前,今佛蒙特州所在地的歸屬仍有爭議。紐罕布什爾省聲稱其西部邊境在哈德遜河以東32公里,所以這片地區屬於該省;紐約省認為馬塞諸塞灣省以北、康涅狄格河東面領土都屬他們所有[1]。大英帝國曾於1764年把該地區劃歸紐約,但當地居民對授予他們土地特許狀的紐罕布什爾省更親近。此後紐約省又發出同一片土地的特許狀,導致地方居民因利益衝突分裂,其中從紐罕布什爾獲得土地的組成地方民兵組織「格林山兄弟會」(Green Mountain Boys)。兄弟會起初主要對付來自紐約的移民,1775年獨立戰爭爆發後,英軍轉成民兵打擊目標。[2]

伊頓·阿倫和艾拉·艾倫(Ira Allen)兄弟生於康涅狄格殖民地,是格林山兄弟會統帥。1775年,伊頓·阿倫率軍突襲蒙特利爾兵敗被俘,此後的獨立戰爭年月一直被英方囚禁。艾拉·艾倫不但是民兵領袖,而且1777年1月佛蒙特地區宣告獨立時也是議會成員。戰爭期間,他在佛蒙特共和國政壇舉足輕重,曾擔任財政部長並設計國璽,還在18世紀80年代勘測多個城鎮,其中三個就是以他命名。1791年,佛蒙特州加入美國聯邦,同年成立的佛蒙特大學是如今全美範圍內第一所訂有禁止宗教歧視政策的高等學府,艾拉就是該校的主要創始人。此後他開始流年不利,1796年前往法國為州民兵購買武器時,船和貨都被英國扣押。回到佛蒙特州後又得知土地因欠稅被沒收,接着由於無法還清債務在伯靈頓入獄。此後他逃到費城期望度過難關,但一直沒有起色,最終於1814年在窮困潦倒中去世。[3]

1777年,英軍少將約翰·伯戈因從加拿大揮軍南下,打算攻佔哈德遜河谷薩拉托加戰役打響。軍隊補給緊張,所以得知今佛蒙特州本寧頓地區有防禦薄弱的美方倉庫後他決定分兵攻打。佛蒙特民兵得到約1500紐罕布什爾民兵援助,本寧頓之役於1777年8月16日開打。最終佛蒙特和紐罕布什爾聯軍以40人陣亡的代價獲得擊斃200並俘虜700英軍的巨大勝利。伯戈因損失慘重又無法獲得補給,最終在十月紐約的薩拉托加之役中戰敗投降,歷史學家埃德蒙·摩根Edmund Morgan)稱薩拉托加之役「是獨立戰爭的轉折點,因為它為美國人和援助國(法國)贏得取勝的最後要素」。[4]

1936年時,美國紀念幣尚不經政府銷售,而是國會授權某個機構獨家擁有以面值從美國鑄幣局買下硬幣,然後自行決定是否加價向公眾轉售的權力[5]。以佛蒙特州半美元為例,獲國會授權的組織是佛蒙特州一百五十周年委員會[6]

立法

1925年1月9日,佛蒙特州聯邦參議員弗蘭克·萊斯特·格林(Frank L. Greene)向參議院遞交法案,建議為佛蒙特地區獨立和本寧頓之役150周年發行50美分銀質和一美元金質紀念幣,法案轉交銀行和貨幣委員會審核[7]。格林曾對他人遞交的紀念幣法案不以為然,1922年議會討論門羅主義百年紀念半美元授權法案時一度聲稱「在我看來,硬幣銷售的價格和地點都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聯邦政府是不是還要一年又一年地把硬幣送去這個——這麼說吧——淫窩[8]。」1925年1月20日,格林代表委員會回報參議院建議通過法案並附修訂條款[9],條款取消一美元金幣,並將半美元兩萬枚的發行量翻倍。1月24日,紐罕布什爾州議員喬治·希金斯·摩西George H. Moses)代表格林提請議會表決,法案最終順利通過,沒有人提出問題或異議。[10]

法案抵達眾議院後轉鑄幣和度量衡委員會審議[11]。1月30日,委員會主席、印第安納州議員阿爾伯特·維斯塔爾Albert H. Vestal)主持召開聽證會。他在會上拿出財政部長安德魯·W·梅隆的信並附入國會紀錄,反對紀念幣發行。梅隆的信中指出,過去有許多滯銷紀念幣要麼庫存在鑄幣局,要麼退貨熔毀。而且多餘的紀念幣往往進入市場流量,導致公眾難以區分。財政部還派出三名官員前來作證,分別是鑄幣局局長羅伯特·格蘭特(Robert J. Grant)、助理局長瑪麗·瑪格麗特·奧賴利和財政部副部長助理加拉德·溫斯頓(Garrard B. Winston)。奧賴利在財政部的工作時間比另外兩人都長,她在聽證會上稱,過去五年鑄幣局一共生產過九種紀念幣,而國會現在審核的硬幣法案就有六項。接下來她繼續回答各議員提出的問題。[12]

奧賴利此前作證時已經說明這些紀念幣都是為地方慶典活動融資,佛蒙特州眾議員費德烈·格里德·弗利特伍德Frederick G. Fleetwood)於是起身強調佛蒙特州半美元紀念的事項對美國歷史非常重要[13]麻省議員羅伯特·彌爾頓·里奇Robert M. Leach)這時提出,卡雲·古列茲總統就生於佛蒙特州,所以維斯塔爾和其他議員決定通過該州的法案,今後都不再批准紀念幣授權。財政部官員希望法案把紀念幣改成紀念章,但正如伊利諾州議員莫頓·丹尼森·赫爾Morton D. Hull)所說,紀念幣要是滯銷起碼還能當流通幣花掉,紀念章可不行,所以發行商不會接受。在所有傾向支持批准更多紀念幣的議員中,里奇的看法較為典型:「我覺得咱們有點太着急了,或許將來什麼時候就不再批准了,但我覺得不至於今天早上就要讓代表佛蒙特州的這幾位先生放棄。」[14]維斯塔爾當天回報眾議院並附上報告,表示委員會反對再授權紀念幣,但考慮到佛蒙特州的紀念事宜對美國來說比較重要,而且四萬的發行量也不多,所以同意通過這條法案。[15]

2月16日,法案進入眾議院流程。加利福尼亞州議員約翰·愛德華·萊克John E. Raker)在一讀後馬上提議加入條款授權發行加利福尼亞州鑽禧紀念半美元,稱該州聯邦參議員塞繆爾·摩根·肖特里奇Samuel Shortridge)已經將包含同樣建議的授權法案遞交參議院,而且肖特里奇「非常急切地期盼法案通過」[16]。維斯塔爾起身發言,稱委員會在通過佛蒙特州法案後決定今後不再批准紀念幣授權,而且華盛頓州議員阿爾伯特·詹森Albert Johnson)為此已同意撤回紀念該州溫哥華堡一百周年的法案。眾議院少數黨領袖、田納西州議員菲尼斯·占士·加勒特Finis J. Garrett)詢問為什麼委員會不在審議佛蒙特州法案前定下這種規矩,維斯塔爾承認他無法回答,眾議院於是經表決通過萊克的修正條款。詹森馬上行動,在同僚的掌聲中提議再增加「華盛頓州溫哥華」,最終他的提議及法案均獲通過。[17]詹森在佛蒙特州法案中加入的內容不足以確保獲得紀念幣發行授權,所以他很快就返回眾議院,請求議會重新審核法案,以便他加入與另外兩款紀念幣類似的語句。眾議院滿足他的要求,新修正條款順利寫入法案,但維斯塔爾又提出將法案轉交他的委員會審核,在場議員以24人同意、67人反對否決他的動議。接下來議會圍繞出席議員人數不足法定人數的程序問題陷入長時間爭論,最終眾議院還是認可投票結果並再次通過法案。[18]次日,法案返回參議院審核[19]堪薩斯州議員查爾斯·柯蒂斯代表格林提出動議,建議參議院同意眾議院的修訂,法案最終順利通過,沒有議員提出問題或異議[20]。1925年2月24日,授權發行三種紀念幣的法案經古列茲總統簽字成為法律正式生效[21]。安東尼·斯沃泰克(Anthony Swiatek)和禾特·布林Walter Breen)在1988年出版的美國早期紀念幣主題百科全書中推測,國會最終通過法案很可能是考慮總統的感受,因為眾所周知古列茲對本寧頓的紀念活動很感興趣[22]

準備

 
雪利·弗萊創作的艾拉·艾倫雕像

國會授權後,佛蒙特一百五十周年委員會立即開始準備設計方案。委員會決定在硬幣正面採用艾拉·艾倫的肖像,背面則是本寧頓之役紀念碑。曾為佛蒙特大學創作艾倫雕像的雪利·弗萊Sherry Fry)獲聘為紀念幣操刀。1925年7月1日,弗萊致信美國美術委員會主席查爾斯·摩爾Charles Moore[注 1],告知石膏模型會在一周內做好。[6]

美術委員會委員路易斯·艾爾斯Louis Ayres)和前委員占士·厄爾·弗雷澤James Earle Fraser)在設計師寄出前先檢視過模型,兩人都不認可。艾爾斯7月15日致信摩爾,稱設計方案平平無奇,但這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一百五十周年委員會已定下設計元素,所以不全是弗萊的水平問題,建議今後先確定設計草圖,再由弗萊做成模型,而且弗萊可以自行決定設計元素並繪製草圖。摩爾18日給鑄幣局局長格蘭特寫信,轉告艾爾斯的看法和建議。[6][24]8月9日,弗萊將石膏模型的照片正式呈交鑄幣局。確認弗萊有權直接遞交後,助理局長奧賴利把照片轉交美術委員會裁定。9月5日,摩爾表示委員會不接受新設計,主要原因包括:艾拉·艾倫不是放在正面的最佳人選;模型上把代表本寧頓的英語「Bennington」錯刻成「Bennigton」,而且文字也需改善;錯用尚普蘭湖戰役的紀念碑,這場戰役同佛蒙特州的紀念主題毫無關係。9月11日,一百五十周年委員會主席約翰·斯帕戈John Spargo)給格蘭特去信,承認存在失誤之餘也極力維護採用艾倫肖像和紀念碑的設計決定,並於15日直接把信寫給摩爾,稱「你的委員會已經粗暴冒犯佛蒙特州的自豪」。[25]

摩爾於9月18日回信,稱委員會認可艾倫頭像設計,但覺得硬幣上的刻字還需改善。鑑於斯帕戈此前提及古列茲總統很喜歡本寧頓之役紀念碑,摩爾表示美術委員會覺得要做就得做好,畢竟佛蒙特州也是總統的故鄉。信中還稱,弗萊有能力設計出漂亮的硬幣,但卻一直都沒做到。斯帕戈次日回信,表示希望分歧早日解決。他還指出,一百五十周年委員會覺得紀念碑已經是最合適的選擇,如果選擇格林山兄弟會,那麼不但要篡改歷史,而且會有模仿列克星敦-康科德150周年紀念半美元(已於1925年4月面世)上分鐘人圖案的嫌疑。此外,採用格林山兄弟會還會導致硬幣兩面都是頭像。斯帕戈最後希望摩爾能儘量詳細地列出書面反對意見,因為弗萊已有退出之意,詳細的意見和建議或許能說服他繼續完成項目。然而事與願違,弗萊經過調解依然堅持退出,一百五十周年委員會同狄奧多·斯派塞-辛森(Theodore Spicer-Simson)短暫接洽後最終聘請查爾斯·凱克(Charles Keck)接手。[26]

 
凱克之後將此次被否決的費伊酒館設計用在本寧頓之役紀念章上

凱克製作的新模型直到1926年3月24日才送交美術委員會。委員會對正面的艾倫肖像深感欽佩,但不喜歡背面的費伊酒館,而且對圖案周圍還用花環圍繞不以為然。4月2日,摩爾在寫給凱克的信中建議背面刻上美洲獅,無須其他圖案,覺得這樣整枚硬幣的效果就非常理想。[27]採用美洲獅是因為費伊酒館又名美洲獅酒館,格林山兄弟會當年就是在這裏會晤[28]。凱克把信的複印件拿給斯帕戈,後者在12日致信摩爾表示,美術委員會直接提議設計元素之舉已經越界,但為解決問題他同意採用美洲獅:「人生短暫,實在不該浪費在與美術委員會的徒勞辯論上」[29]

1926年4月末,凱克已制出三套模型,其中兩套是美洲獅設計,一套是獨立戰爭紀念碑。美術委員會於30日批准背面採用美洲獅行走圖案的模型,同時建議用「IRA ALLEN」(「艾拉·艾倫」)取代「FOUNDER OF VERMONT」(「佛蒙特州創始人」)字樣。一百五十周年委員會不同意,最終雙方達成妥協,改為增加人名。背面還需加刻格言「E PLURIBUS UNUM」(「合眾為一」)及「IN GOD WE TRUST」(「我們信仰上帝」),凱克在5月24日寫給格蘭特的信中承諾會在幾天內完成修改,並把照片遞交財政部長最終審批。[30][31]7月,斯帕戈致信格蘭特,就紀念幣投產和運輸事項提出建議[32]。位於紐約的獎章用品公司Medallic Art Company)把凱克的模型縮制成硬幣大小的出幣轂,以便費城鑄幣局製作金屬模[33]

設計

美術委員會有時在批准紀念幣模型上很草率,仿佛感到厭煩,只想早點脫手。其他時候他們又慢條斯理,按今天的說法或許就是「神經兮兮」,根本不管贊助硬幣發行的委員會有什麼期望,一心只想讓設計符合他們的理念。佛蒙特半美元就是後一種情況。至於本寧頓之役麼……我知道上面刻有日期,但那又怎麼樣,難道美洲獅當時去打戰了嗎?
小阿利·斯拉伯(Arlie Slabaugh, Jr.),《美國紀念幣》(1975年),第81頁[34]

佛蒙特州一百五十周年半美元正面是理想化的艾拉·艾倫肖像,與弗萊此前創作的雕像和硬幣設計不符[35]。艾倫頭戴假髮[36],下方是姓名,周圍有「FOUNDER OF VERMONT」(「佛蒙特州創始人」)和「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堅合眾國」)字樣環繞[37]

紀念幣背面是朝左跨步的美洲獅,周圍到處都是銘文,上方是周年紀念起止「1777-1927」、「IN GOD WE TRUST」(「我們信仰上帝」)和「BATTLE OF BENNINGTON」;左側是「AUG. 16」(「8月16日」),本寧頓之役日期;下方是「E PLURIBUS UNUM」(「合眾為一」)和面值「HALF DOLLAR」(「半美元」)。此外,美洲獅尾巴末端和最後一條腿之間還有設計師姓名首字母縮寫「CK」。[34]

凱克的設計飽受批評,特別是背面的美洲獅。斯沃泰克和布林對硬幣的整體評價是「理想化到幾乎沒人能認出來的艾拉·艾倫,配上同樣理想化到無法辨別的野貓。根據搞不清楚這是什麼物種,是美洲獅?豹子?還是野貓?」[22]昆汀·戴維·鮑爾斯Q. David Bowers)稱背面是「某種看起來像貓,但具體物種不明的大型動物,同佛蒙特州此次紀念的歷史毫不相干。」在他看來,「不管誰看到(紀念幣用)這樣的畫謎代表美洲獅酒館,都只會感到淺薄」。[35]美術史學家科尼利厄斯·弗繆爾Cornelius Vermeule)在美國錢幣和獎章主題著作中稱,佛蒙特州半美元毀在兩面都堆得太滿的銘文上,而且在正面聲明艾拉·艾倫是「佛蒙特州創始人」可謂畫蛇添足。[38]

鑄造、銷售和收藏

1927年1至2月,費城鑄幣局共出產4萬零34枚佛蒙特州一百五十周年半美元,其中34枚由鑄幣局保留,等待來年美國化驗委員會的年度檢測[35]。硬幣經地方銀行以一美元單價發行,買家大多是州內居民。位於本寧頓的本寧頓之役紀念碑和歷史協會協調銷售工作。[33]本寧頓和拉特蘭市各有四家銀行分別拿到兩千枚紀念幣發售[39]。1929年,本寧頓的銀行開始以1.25美元單價提供郵購服務,其中包含掛號信郵資,如果購買至少十枚,則單價降至一美元,快遞費另付[35]

半美元銷量不及預期[35]。1928年11月,斯派戈去信格蘭特,詢問如有數千枚硬幣留存該如何退貨[39]。截至1934年,共有1萬1892枚紀念幣退回鑄幣局熔毀[35]。硬幣發行獲利轉入佛蒙特歷史基金,用於贊助州內博物館和歷史協會,本寧頓博物館便是其一[34]。據斯沃泰克和布林所述,與其他許多硬幣因商家濫用發行和溢價權催生醜聞相比,佛蒙特州半美元從來沒有在發行環節引發任何爭議[33]

1935年,成色達到未流通級的這款紀念幣要價約兩美元,1936年紀念幣熱潮席捲美國期間又上漲約50美分,但1940年又回落到兩美元,此後就穩步上漲,1980年再度迎來紀念幣熱潮期間一度升至825美元高位[28]。根據李察·約曼Richard S. Yeoman)2018年豪華版的《美國錢幣指南手冊》(A Guide Book of United States Coins),如今這款紀念幣視成色而定,價值在250至750美元範圍[40]。2014年,一枚成色根據謝爾頓硬幣分級標準判定基本完美的樣幣經拍賣以7344美元成交[41]

註釋

  1. ^ 根據禾倫·加馬利爾·哈定總統1921年簽署的行政命令,美國委員會負責為包括硬幣在內的各種公共美術品提供設計建議[23]

參考資料

  1. ^ Bowers,第229–230頁.
  2. ^ Slabaugh,第82–83頁.
  3. ^ Gregory,第49–50頁.
  4. ^ Morgan,第82–83頁.
  5. ^ Slabaugh,第3–5頁.
  6. ^ 6.0 6.1 6.2 Taxay,第90頁.
  7. ^ 68 S, 3895 Introduced in Senate (pdf). United States Senate. 1925-01-09.  
  8. ^ 1922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68, Page 638 (1922-12-18) 
  9. ^ 1925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1, Page 2120 (1925-01-20) 
  10. ^ 1925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1, Page 2403 (1925-01-24) 
  11. ^ 1925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1, Page 2486 (19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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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House hearings,第3–5頁.
  14. ^ House hearings,第4–9頁.
  15. ^ House report,第1頁.
  16. ^ 1925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1, Page 3878 (1925-02-16) 
  17. ^ 1925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1, Page 3879 (1925-02-16) 
  18. ^ 1925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1, Page 3882–3883 (1925-02-16) 
  19. ^ 1925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1, Page 3920 (19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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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28.0 28.1 Bowers,第2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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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