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
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Vienna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Ozone Layer),通常簡稱為「維也納公約」,1985年3月22日在於奧地利維也納召開的保護臭氧層外交大會上得到簽訂,1988年9月22日生效。
該公約主要內容是:按照《聯合國人類環境發展會議宣言》裏的規定,針對造成全球暖化的各種原因加以約束,以期進一步發展有關臭氧層及其變化可能引起的不利影響方面的科學知識,決心要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使免受臭氧層變化所引起的不利影響。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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