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

公共工程是一個廣泛類別的基礎設施項目。通常是由政府資助和建成的,用於社區及其周邊地區的娛樂、就業和健康和安全。它們包括公共建築(市政建築物、學校醫院)、運輸基礎設施道路鐵路橋樑運河港口機場)、公共空間廣場公園海灘)、公用服務(供水淨水污水處理電網水壩)和其他通常為長期有形的資產設施。雖然經常與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資本交換使用,但公共工程不一定伴隨經濟組成部分,因此是一個更廣泛的術語。

美國政府的海報總結公共事業振興署從1940年開始取得的成就

自古以來,公共工程就已經被鼓勵進行。例如在盛行通貨緊縮時,羅馬帝國皇帝尼祿鼓勵建設各種基礎設施項目。[1]

概述

公共工程在經濟政治中涵蓋多個領域。

 
意大利  艾米利亞-羅馬涅大Reggio艾米利亞的公共工程

此外,公共工程最近已擴大到包括數位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美國第一個全國性的數位公共工程項目是為了建立一個電子投票的開源平台(由開放源數表決基金會創建和管理)。[2]

發達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基礎設施可反映出對可持續發展、城市生態和生活質量的關注。

公共工程方案

「公共就業方案(PEP)」或「公共工程方案(PWP)」是透過建立公共財產,對那些無法找到替代就業機會的人提供一定薪水的職業。這可作為一種社會安全保障

公共工程方案意味是由國家支付的工資(現金或實物),或者通過仲介支付(或以現金換工作)。提供短期就業的公共工程已經是明顯的做法,特別是在撒哈拉以南非洲[3]

自1930年代的經濟危機後,投資公共工程項目來促進經濟已成為一個受歡迎的政策措施。最近的例子是2008至2009年的四萬億投資計劃, 2008年的歐洲聯盟刺激計劃,以及2009年美國復甦與再投資法

投資效用

有人認為,資本投資公共工程可以用於減少失業;但反對方爭辯說,這類項目應該由私營部門進行,而不是公共部門。因為公共工程項目具有社會主義的特徵。但是,在私營部門,企業家會負擔他們自己的損失,致使私營公司一般不願承接項目,因它可能會導致損失,或者無法發展收益。當缺乏對私營部門的益處,或者對一個私人公司風險太大時,為了整體社會的利益,政府將投資於公共工程。

根據在奧爾堡大學研究中,86%的公共工程項目的最終成本會超支。技術困難的項目的預算不大可能超過比較不困難的項目的預算。[4][5]

一般公開招標的合同將包括一項規定的意外費用(超支),通常為合同價值數額的10%。這筆錢只能花在該項目過程中,由施工管理人員判斷是必要的支出,而通常這筆支出必須被判定為合理的。

參見

單獨程序:

參考文獻

  1. ^ Thornton, Mary Elizabeth Kelly. Nero's New Deal. Transactions and 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Philological Association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1, 102: 629. JSTOR 2935958. doi:10.2307/2935958. 
  2. ^ The TrustTheVote Project. OSET Institute, Inc. 15 May 2009 [6 Januar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12). 
  3. ^ A typology for Public Works Programming. 海外發展研究所英語Article Name. December 2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30). 
  4. ^ Natuurwetenschap & Techniek Magazine April 2009
  5. ^ Flyvbjerg, Bent; Holm, Mette Skamris; Buhl, Soren. Underestimating Costs in Public Works Projects: Error or Li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Planning Association. 2002-09-30, 68 (3): 279–295. ISSN 0194-4363. doi:10.1080/01944360208976273. 

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

  維基詞典中的詞條「public wo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