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永久居民卡
加拿大永久居民卡(英語:Canada Permanent Resident Card,法語:carte de résident permanent),俗稱楓葉卡,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證明文件,其性質類似於美國的綠卡。早期加拿大使用移民紙,911事件後由於美加邊境為世界上最長的不設防邊境,在美國政府的提議下,加拿大政府從2002年6月28日起開始對永久居民簽發楓葉卡。
申請程序
新移民登陸
2002年6月28日以後登陸加拿大成為永久居民的新移民開始強制簽發楓葉卡。在入境加拿大的各口岸,新移民需要提供一個接收楓葉卡的地址,如果在入境時還沒有可以提供的地址,新移民需要在180天內電話通知加拿大移民部(IRCC),電話號碼18882422100,只可以使用加拿大境內的電話撥打,美國及任何其他國家的電話都無法撥通此號碼。如果不能在新登陸時申請楓葉卡,需要新的申請程序,以及額外的五十加元。2010年,新移民登陸到收到楓葉卡的時間大概為 67天,延期楓葉卡的時間大概是五個月到8個月不等。
自從COVID-19疫情以來,加拿大移民部對身在加拿大的申請人推出了網上自助登陸的選項(eCOPR),讓親自前往邊境登陸成為歷史。新移民只需依照移民部的電子郵件通知,登陸一個專門的網上平台,在家裏就可以完成登陸的全部步驟,無需前往邊境,也無需前往移民部辦公室。楓葉卡會被直接郵寄到家。
楓葉卡外觀
楓葉卡於2002年6月正式實施。楓葉卡效期通常為自發卡日起五年。這種新型,塑料質料的卡片,如皮夾般大小,具有多項安全防護特性,卡片上有雷射印刻之照片與簽名,並載有持卡人之外表特徵,如性別、身高與眼睛顏色等,而且楓葉卡含有一個比銀行金融卡磁帶還要精密之高科技設計,內含永久居民身份確認所需之所有數據。
楓葉卡有效期
楓葉卡的有效期通常有五年,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有效期可能只有一年。卡上的有效日期只表示持卡人需於當日或以後換領新証;楓葉卡有效期過後不表示持卡人已失去其永久居民身份,而持卡人在某些情況下(特別是違反居住限制條款時)更可能在楓葉卡失效前也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楓葉卡只能在加拿大境內申請
有意申請楓葉卡的人士只可於加拿大境內辦理有關手續。身處國外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若有意申請楓葉卡的話,或者楓葉卡損壞或者遺失,需前往當地的加拿大使領館或移民部辦事處申請一次性回加証(費用為50加元),再返回加拿大辦理有關手續。[1] 如果沒有楓葉卡或一次性回加證,將無法乘坐國際航班返回加拿大。
處理時間
加拿大居住證明
如果要保持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申請人需要在過去的五年內住滿兩年。與美國綠卡不同的是,楓葉卡持有人的居住時間是累計計算天數的,有730天(兩年)就可以延期成功。如果在申請延續楓葉卡時尚未達到730天的居住要求,可能導致延續申請被駁回。
申請人的永久居民資格是以《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內的條款作出定奪。有效楓葉卡的持卡人可被「假定」為永久居民,但加拿大政府也沒有強制規定永久居民一定要持有楓葉卡。
入境必備
從2003年12月31日起,永久居民在多數情況下需向商營運輸公司(如航空、鐵路或長途客車公司)出示有效楓葉卡或旅遊證件才可在國外登上前往加拿大的客運服務。以往,永久居民所使用的護照若可免簽證進入加拿大的話,通常也可憑該護照登上上述客運服務(但這些旅客若只購單程機票的話也有可能被某些航空公司拒絕登機)。但是,從2016 年 11 月 10 日起,所有免簽證前往加拿大的旅客(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除外)在登上前往加拿大航班前必須獲得電子旅行授權(eTA),而加拿大永久居民無法申請eTA[3],至此,加拿大永久居民無法僅使用其享有免簽證待遇的外國護照(美國護照除外)登機前往加拿大。不過,目前乘坐汽車、公共汽車、火車或輪船(包括遊輪)前往加拿大依然不需要eTA。[4]
楓葉卡持有人僅僅用楓葉卡不可以入境美國任何一州或美國海外領地。而美國綠卡持有人可以僅僅使用綠卡從陸路入境加拿大,911後機場檢查都需要持有護照才可以入境。
楓葉卡的功效
加拿大境內
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國內有時要向省政府、僱主、學校等機構證明其永久居民身份;在這些情況下,出示有效楓葉卡是最便捷的方法,但其他身份文件中也有部分(如移民落地紙的正本)可應用於此。
加拿大境外
在某些情況下,外國政府機關有可能要求加拿大永久居民出示楓葉卡。加拿大永久居民卡持有人可在所持護照未享有免簽待遇的情況下,免簽前往以下國家和地區:
- 荷屬加勒比地區(180天內90天)[5][6]
- 安圭拉(3個月)
- 巴哈馬(90天)
- 伯列斯(30天)
- 百慕達(最長6個月)
- 英屬維爾京群島 (最長6個月)
- 開曼群島(60天)
- 哥斯達黎加(30天, 永久居民卡必須有6個月以上的有效期)
- 古巴(30天)
- 多米尼加共和國(60天)
- 薩爾瓦多(僅限部分國籍)
- 格魯吉亞(180天內90天)
- 危地馬拉(僅限部分國籍)
- 洪都拉斯(僅限部分國籍)
- 牙買加(6個月)
- 科索沃(15天)
- 墨西哥(180天)[7]
- 尼亞加拉瓜(180天內90天,僅限部分國籍)
- 巴拿馬(30天或180天)
- 秘魯(6個月,僅限中國和印度公民)
- 卡塔爾(30天)
- 聖皮埃爾和密克隆(180天內90天)
- 新加坡(96小時免簽證往返第三國,僅限中國和印度公民)
- 聖馬丁島(90天)
- 韓國(30天免簽證往返第三國,僅限部分國籍)
- 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90天)
加拿大永久居民向其他國家申請旅客簽證時,可出示有效楓葉卡以證明其永久居民身份。
參考文獻
- ^ Application for a travel document (permanent resident abroad)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加拿大移民部網站
- ^ Application processing time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加拿大移民部網站
- ^ Government of Canada; 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I am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Canada. Can I apply for an eTA?. ircc.canada.ca. 2012-11-07 [2024-10-09].
- ^ Government of Canada; 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I am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Canada. Can I apply for an eTA?. ircc.canada.ca. 2012-11-07 [2024-10-09].
- ^ Do I need a visa for the Caribbean parts of the Kingdom?. Netherlands Worldwide. [2023-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10) (英語).
- ^ Requirements for travelling to the Caribbean parts of the Kingdom without a visa. Netherlands Worldwide. [2023-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10) (英語).
- ^ Visitors who do not require a visa, with a stay of up to 180 days. 墨西哥駐加拿大大使館. 2022-08-06 [2023-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10)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