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腓特烈 (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
卡爾·腓特烈(Karl Friedrich,1783年2月2日—1853年7月8日),德意志邦國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的大公,1828年至1853年在位。
卡爾·腓特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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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 | |
統治 | 1828年6月14日—1853年7月8日 |
前任 | 卡爾·奧古斯特 |
繼任 | 卡爾·亞歷山大 |
出生 | 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公國魏瑪 | 1783年2月2日
逝世 | 1853年7月8日 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國魏瑪 | (70歲)
配偶 | 俄羅斯女大公瑪麗亞·巴甫洛夫娜 |
子嗣 | 普魯士的卡爾王子妃瑪麗 德意志皇后奧古斯塔 卡爾·亞歷山大 |
王朝 | 韋廷王朝恩斯特系 |
父親 | 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卡爾·奧古斯特 |
母親 | 黑森-達姆施塔特的路易絲 |
生平
卡爾·腓特烈是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第一任大公卡爾·奧古斯特與黑森-達姆施塔特的路易絲的長子,1783年2月2日生於公國首都魏瑪。卡爾·腓特烈的青年時代是魏瑪的「黃金時代」,如同所有的韋廷王朝恩斯特系的公爵,卡爾·腓特烈受到了良好的教育。1802年,卡爾·腓特烈來到巴黎,1804年來到了聖彼得堡,並與俄羅斯沙皇亞歷山大一世的妹妹瑪麗亞·巴甫洛夫娜女大公結婚。
1828年6月14日,卡爾·弗里德里希的父親去世,他繼位成為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
1832年歌德去世後,魏瑪變得安靜而沉寂,日趨保守。1848年的革命波及魏瑪,政局動盪,首相兩次更迭。
1834年,經過多邦國長時間的斡旋,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與圖林根諸邦國、巴伐利亞、符騰堡、薩克森一起加入普魯士關稅同盟,從而形成了德意志關稅同盟。
由於大公夫人瑪麗亞·帕芙洛娃對藝術的強烈興趣,卡爾·弗里德里希時代的魏瑪吸引了許多音樂家。1832年,斯洛伐克作曲家約翰·奈波穆克·胡梅爾來此就任宮廷樂長直至他1837年去世。1848年,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費倫茨任宮廷樂長。
1853年7月8日,長期與疾病作鬥爭的卡爾·弗里德里希在魏瑪市郊的貝爾韋德雷城堡去世,終年70歲。
婚姻與子女
1804年8月3日,卡爾·腓特烈在聖彼得堡與俄羅斯女大公瑪麗亞·巴甫洛夫娜結婚。瑪麗亞·巴甫洛夫娜女大公是俄羅斯沙皇保羅一世的第三個女兒。卡爾·腓特烈與瑪麗亞有二子二女:
- 長子保羅·亞歷山大·卡爾·康斯坦丁·腓特烈·奧古斯特(Paul Alexander Karl Constantin Friedrich August,1805年9月25日—1806年4月10日),早夭;
- 長女瑪麗·路易絲·亞歷珊德琳娜(Marie Luise Alexandrina,1808年2月3日—1877年1月18日),1827年與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三世的第三子卡爾王子結婚,有一子二女;
- 次女瑪麗·路易絲·奧古斯苔·卡塔琳妮(Marie Luise Auguste Katharine,1811年9月30日—1890年1月7日),1829年與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三世的次子威廉·路德維希結婚,1861年成為普魯士王后,1871年成為德意志皇后, 有一子一女;
- 次子卡爾·亞歷山大·奧古斯特·約翰(Karl Alexander August Johann,1818年6月24日—1901年1月5日),卡爾·腓特烈的繼承人,1853年繼位為大公。
參考資料
- 維基文庫 - ADB中的傳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An Online Gotha - SAXONY PART 1: SAXE-WEIMAR-EISENACH
- genealogy.eu - wettin5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卡爾·腓特烈 (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 出生於:1783年2月2日逝世於:185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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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卡爾·奧古斯特 |
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 1828年—1853年 |
繼任: 卡爾·亞歷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