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森林
原始森林又稱原生林,是指一個森林已經達到非常長久的年齡而沒有遭到顯著的干擾,從而表現出獨特的生態特徵,並可能被歸類為頂極群落。[1]原生特性包括多樣化的樹有關的結構,提供多樣化的野生動物棲息地,增加了森林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多樣化的樹結構的概念包括多層樹冠和樹冠間隙,很大變化的樹的高度和直徑,多樣的樹種和綱,和多種大小的木質殘體。原始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中核心,具有保持生態平衡、涵養水份、調節氣候、淨化空氣等作用。原始森林不僅僅是高大的樹木,而是一個綜合的生態系統,包動植物間的食物鏈關係,在原始森林中,某一物種的減少,可以影響其他物種的生存,這種情況在熱帶雨林中體現更為突出。人們在破壞原始森林以後,即使人工補種了大量的樹林,也無法彌補森林被破壞對生態帶來的影響。
生態意義
原始森林能給野生動物提供廣闊的生存空間,維持生物的多樣性,保持生態平衡的作用;同時原始森林還能淨化空氣、調節氣候、涵養水份、保持水土、增強土壤肥力、減輕自然災害等。
全球分佈
參看
參考文獻
- ^ White, David; Lloyd, Thomas. Defining Old Growth: Implications For Management. Eighth Biennial Southern Silvicultural Research Conference. 1994 [23 November 2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08).
外部連結
- 綠色和平:世界原始森林現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英文)明尼蘇達州自然資源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英文)原始森林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