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愛(1513年—?),字良德直隸蘇州府嘉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唐愛
大明山東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蘇州府嘉定縣民籍
字號字良德
出生三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郭氏,封安人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 嘉靖二十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九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三甲160名進士[1][2]。官福建南安縣知縣,治行冠八閩,入爲兵部主事,歷升職方司署員外郎、郎中[3]。升四川按察司僉事、浙江布政司參議、山東按察司副使,四十二年十月以科道糾劾閑住[4]

家族

曾祖唐信;祖父唐欽,七品散官;父唐槿,典膳,贈兵部職方司署員外郎。嫡母沈氏,贈安人;生母盧氏(1493年-1571年),封太安人[5]。具慶下。兄唐爵,州同知;唐孚;唐舜。弟唐受;唐豹;唐書;唐豸[6]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南通志》
  4. ^ 《嘉定縣誌》:唐愛字良德,嘉靖辛丑進士,少時家貧力學,從邑中諸名士游,慨然思以功名自見。既成進士,兩為縣令,在南安,治行尤為八閩第一,邑隸泉州,州阻山海,設重兵,其餉均諸七邑,他邑以民竈相欺,隱戶漸減,餉不給,而南安戶口如故,當事欲以他邑兵餉借編於南安,民不能堪,愛請於上官,願代為他邑勾稽。於是竈丁復出,邑賴以蘇。又峿嶼水寨軍去邑三百里,歲輸粟萬石,而軍伍與牙儈通,多方求饜,復請平價輸銀,使自糴,反覆爭於監司,卒從其議。迨為職方郎,邊事告急,愛條上數十事,不見用。會報寇薄城下,大司馬震憎,計無所出,愛為從容區畫,京師倚以為重,自後數更藩臬,事多可紀。及罷歸,凡民間利病必向邑令直陳之,不以私謁,人以是益重之。子正雅。
  5. ^ 徐學謨《敕封太安人唐母盧氏墓誌銘》
  6.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