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時明(?—1643年),字爾極,河南承宣佈政使司固始縣人。明朝解元、政治人物。
明神宗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中式戊午科河南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1]。崇禎年間,為長垣教諭。又由國子學正累官鳳翔府知府。崇禎十六年,李自成軍克鳳翔,唐時明被俘,牛金星勸降,唐時明不聽。押赴西安經過興平,乘機自縊死。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