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華峰(1968年11月1日),中國湖北省京山縣人,曾任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兼總經理。

喻華峰
性別
出生 (1968-11-01) 1968年11月1日56歲)
 中國湖北省京山縣
居住地 中國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教育程度中國人民大學
職業
  • 南方都市報副主編
  • 南方都市報總經理
  • 《新京報》總經理
  • 網易銷售副總裁
配偶向麗

生平

  • 1990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
  • 1995年3月,就職於南方周末
  • 1997年12月,就職於南方都市報
  • 2003年11月,就職於《新京報》任總經理一職。
  • 2003年-2004年捲入南都案中。
    • 2003年7月22日取保候審,12月18日監視居住,2004年1月9日刑事拘留,1月14日以涉嫌貪污行賄被逮捕,3月19日東山區人民法院判處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1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八年有期徒刑。服刑一半以後,3次減刑,一共減了將近4年,2008年2月8日,刑期服滿出獄。
  • 2008年11月,任網易銷售副總裁,主要負責網絡廣告及相關業務。
  • 2010年3月23日,喻華峰在網易內部會議上宣佈離職。

評介

南方都市報對喻華峰的個人表現證明材料表示:

「喻華峰在《南方都市報》工作期間,事業心強,做事從不遮遮掩掩,批評下屬也從不吞吞吐吐,爲人耿直,大方得體,能屈能伸,權威感與親和力兼備。喻華峰精通經營管理,全力打造中國最好的報紙廣告團隊,其經營理念和管理思想對中國報業來說彌足珍貴。他擅長開疆拓土,擅長溝通協調,擅長人才培訓,擅長運籌謀略,在中國報業享有極高的聲譽。」

社會反應

喻華峰的妻子向麗告訴美聯社記者,因為廣東高級法院在5月12日喻華峰申訴期限到來時無所作為,中國新聞界於6月8日發起聯署公開信,已經有多達2356人簽署,要求廣東高院行使正當程序,實現法律正義。這封公開信強烈批評廣州中級法院的審判不公,對南都報總經理喻華峰和報社社委李民英的判決「很不公正、很不妥當」。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