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 (老撾)
國會(老撾語:ສະພາແຫ່ງຊາດ,拉丁化:Sapha Heng Xat)是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的一院制議會。1991年老撾通過頒佈《憲法》確立它的建立,接替最高人民議會。[1]1997年12月大選後,席位增加到99個,它位於首都萬象。
國會 ສະພາແຫ່ງຊາ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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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 |
種類 | |
領導 | |
結構 | |
議員 | 164 |
政黨 | 老撾人民革命黨(158) 無黨籍(6) |
選舉 | |
上屆選舉 | 2021年2月21日 |
會議地點 | |
老撾萬象 |
老撾是一黨執政的國家,只有一個政黨老撾人民革命黨具有法律允許的執政能力。大部分國會代表只有橡皮圖章的作用,旨在加強立法、監督和象徵能力。[2]
2016年3月20日,有149名議員通過選舉產生(人選都是老撾人民革命黨員,名單由黨提出),任期5年。現任老撾國會主席是賽宋蓬·豐威漢。[3]
概況
- 建立:1991年
- 任期:5年
- 定數:149
- 制度:單位投票。17個選舉區(各選舉區3 - 14人選出)
職權
根據老撾1991年憲法規定,老撾國會的權利和任務包括[4]:
- 起草、通過和修改憲法;
- 審議、通過、修改或廢止法律;
- 規定、修改或廢止稅捐;
- 審議、通過經濟——社會開發戰略計劃和國家預算;
- 根據國民議會常務委員會的提議,選舉或罷免國家主席和副主席;
- 根據國家主席的提議,審議通過政府成員的任命或罷免;
- 根據國民議會常務委員會的提議,選舉或罷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長;
- 根據政府總理的建議,決定建立或撤銷政府各部、部級機關、省和直轄市;決定省、直轄市區域;
- 決定大赦;
- 決定核准或廢止依照法律和國際程序與外國簽訂的條約、協議;
- 決定戰爭或和平問題;
- 追蹤對憲法和法律的尊重;
- 依照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任務。
委員會
老撾國會目前包括[5]:
- 法律委員會
- 經濟、計劃和財政委員會
- 文化和社會委員會
- 民族事務委員會
- 國防和安全委員會
- 外交事務委員會
最新選舉
參考文獻
- ^ Constitution of the Lao PDR (PDF). [2013-01-25].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8-02-19).
- ^ [[UNDP]] Governance Support. [2013-0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30).
- ^ 新华社译名室发布的最新常用外国译名. 新華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17).
- ^ 蔡文樅. 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憲法. 東南亞研究 6(1992):48-52.
- ^ National Assembly, 'Status and Roles of the Committees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2013-0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