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伊信仰的教義

巴哈伊教義指由巴哈伊信仰的創立者巴哈歐拉提出的大量神學理論、社會生活準則、精神原則,這些內容被其後的信仰核心-巴哈歐拉的兒子阿博都巴哈、阿博都巴哈的外孫守基·阿芬第進行了釋明。這些教義被書寫在大量的巴哈伊文獻中。巴哈伊認為,巴哈伊教義連同過去的宗教(如伊斯蘭教基督宗教)的權威教義均為上帝的啟示。

巴哈伊教義包括關於上帝、上帝的使者、和人類的神學理論,以及關於人類無論性別、種族、階層一律平等,宗教和科學並行不悖,普及教育,消除極端富有和貧窮等社會準則。[1][2]

概要

巴哈伊信仰中最重要和最特別的原則是愛與團結。[1][3]

巴哈伊信仰在1921年至1947年的信仰核心守基·阿芬第曾寫下他認為的巴哈歐拉教義的特別原則,他說除了《亞格達斯經》中命定的律法外,構成巴哈伊信仰基石的是:

獨立探求真理,不受迷信傳統約束,人類一體,巴哈伊信仰的中心原則和基本教義;所有宗教的基本統一;譴責一切形式的偏見,無論宗教、種族、階層或民族;宗教與科學的和諧共處男女平等,男性和女性如同人類之鳥得以翱翔的雙翼;義務教育;採用一種世界輔助語言;消除極端貧富;裁決國與國之間爭端的世界法庭機制;以服務之精神進行的工作擁有崇拜之地位;頌揚正義為人類社會的主導原則,宗教為保護各民族和國家的堡壘;以及實現全人類的最高目標,即建立永久的世界和平。[4]

團結

巴哈伊信仰的核心主張是三個「合一」,這個觀念在信仰中處於中心地位。它們是」上帝唯一「、」宗教同源「和「人類一體」。[5] 巴哈伊聖作認為有且只有一個全能的上帝,通過連續不斷的上帝的顯示者或教育者揭示他的信息,而因此形成的宗教是同一個漸進啟示的宗教,啟示的對象亦為同一個人類,這些人類同意有着理性的靈魂,不同的僅為他們的膚色和文化。這個基礎性的觀念不僅為巴哈伊信仰的觀念,還表明了巴哈伊信徒對其他天啟宗教的態度。巴哈伊對世界所有種族和文化的接受度給巴哈伊社區帶來了多樣性,使其成為世界上傳播第二廣泛的宗教,[6]並使其文獻被翻譯超過800種語言。[7]

上帝唯一

巴哈伊信仰基本秉持一神論的觀點,認為上帝是自生、常在的一切受造物之源。[8]在巴哈伊信仰中,上帝被描述為「不可知的、不可見的、永存的、全知的、全在的、全能的人格神(「 Personal God」),是一切啟示之源」。[9][10]上帝作為超驗的存在,其形象只通過受造物反應。上帝創造受造物的目的是讓受造物認識並愛其創造者。[11]

巴哈伊認為,儘管不同的文化與宗教對上帝的概念與其本質的認知各不相同,但是巴哈伊相信其最終有着相同的指向。那些不同之處亦未被簡單的認為是因互相衝突的文化而對上帝這一概念的互相衝突的建構,而是因為不同的社會環境有着各不相同產生的社會需要,而對神聖指引的不同反應。[12]

巴哈伊認為,因為人類認知能力的限制,沒有可能獲得關於上帝的直接知識,亦無法對上帝這一概念作出準確的定義。人類為上帝附加的像「全能」、「至愛」等屬性,來源於人們對「能力」或「愛」的具有局限性的體驗。巴哈歐拉進一步認為,有關上帝的屬性的知識系通過上帝的顯示者向人類顯現。[13]

巴哈伊信仰的神為人格神,即神具有理性與感知愛的能力,巴哈伊文獻清楚的闡明,這不意味着上帝具有具有人類的外貌或有任何物理形態。[9]

宗教同源

巴哈伊認為實質上只有一個天啟宗教。隨着人類的成熟和理解能力的成長,上帝通過不同的上帝的顯示者漸進的啟示各宗教。各宗教的外在表現不同,是因為歷史階段和地域差別對宗教的不同需要所致。[14]巴哈歐拉宣稱其系繼耶穌佛陀穆罕默德等神聖使者後之的,最新的(但不是最後一位)上帝的顯示者。

巴哈伊認為,上帝的顯示者具有雙重特質,既有人類特質,也有神聖的特質。他們具有神聖特質,因為他們都來自同一個上帝並闡述其意旨;他們具有人類特質,因為每位上帝的顯示者以不同的稱謂為大家所知,具有各自特定的任務,並作出不同的啟示。巴哈歐拉多次表明,否認任何一位上帝的顯示者,就是否認其全部,就是否認上帝本身。關於上帝的顯示者之間的關係,巴哈歐拉寫道:

上帝已經命定認識這些聖潔者等同於認識上蒼本身。誰認知了祂們,誰就認知了上蒼;誰響應了祂們的號召,誰就響應了上蒼的呼聲;誰證明了祂們的啟示是真理,誰就證明了上蒼是真理;誰背離祂們,誰就背離了上蒼,誰不信祂們,誰就不信上蒼;祂們都是連接這個世界和在天國的上蒼的道路,是給天地間一切人的上蒼的真理的標準,是上蒼在人間的聖使,是上蒼的真理的明證,是上蒼的榮耀的表徵。[15][16]

人類一體

巴哈伊認為只有一個人類,在上帝的眼中所有的人類均為平等,且人類一體性超越了種族民族性別種性社會階層,並珍視人類的此種多樣性。[5]阿博都巴哈認為,人類的團結現在已經成為「在現今的宗教和政治條件下的首要問題」。[6]巴哈伊聖作中確認了人類在生物上、政治上和精神上的一體性。巴哈歐拉就此寫道:

你們是一樹之果,一枝之葉。你們當至為仁愛、和諧、友善與融洽地彼此相待。[17][18]

關於生物上的一體性,巴哈伊認為,種族和民族之間的差異是或僅為外在的差異(如膚色),或是不同的環境和教育的結果。[19]一個基礎的巴哈伊教義是消除一切形式的偏見,這意為人們不僅要消除種族偏見,也要消除如性別歧視等其他所有形式的偏見。[20]

巴哈伊認為,民族和文化的多樣性將會持續存在,但是人類首先應對人類整體負責,而非進一步細分的,如種族、民族或部落等小群體負責。如果人們能如此作為,則終結的將不止是戰爭,還包括各種群體的對抗。

當然,巴哈伊說的全世界及其民眾的統一,並非指全世界都應保持一致,相反,巴哈伊文獻在頌揚了人類一體性的同時,確認了文化、民族及個人多樣性的價值,即「多樣性的統一」。[5]在巴哈伊文獻中,常常以花園中每個顏色各異的花朵為都為整個花園增添一份美來類比「多樣性的統一」。[21]

漸進啟示

巴哈伊認為上帝有規律的派遣使者以揭示其意願,該使者稱為「上帝的顯示者」。而每個使者都訂立了聖約並建立了宗教。巴哈伊認為,上帝派遣使者的過程不會停止。[22]這和許多其他的信仰系統認為他們的先知是最後一個先知不同。上帝的顯示者連續不斷的創立宗教對人類的教誨是不斷遞進的,每位新的顯示者都帶來比之前更多的信息。[23]而不同的顯示者揭示的內容不同,不是因為各個顯示者的個人特質的不同,而是由不同的世俗、社會和人性背景的因素導致;[23]具體而言包括人類所處境的不同、各時代的所需的不同、靈性接受能力的不同等。[23]考慮到人類從家庭、部落到國家這樣緩慢而漸進的不斷往更高階段發展的過程,這樣漸進的啟示是完全必要的。[23]

因此,宗教真理並非絕對,而是相對於其接受者而言。每個使者宣佈終極的道德和靈性真理被其後的使者更新,是因為人類的靈性和物質條件在其間得到了發展。[22]巴哈伊認為,人類的靈性能力和接受度的不斷發展,導致人類對靈性真理理解的外延也在不斷擴展。[23]

巴哈歐拉解釋道,上帝的連續不斷的使者出現就像一年之中春季的到來。他們給世界帶來了新的生命,也更新之前使者的教誨。[22]他也將世界比作人類軀體,將啟示比作「正義和智慧之袍」。

巴哈歐拉在《亞格達斯經》中提到,上帝大約每一千年就會更新「上帝之城」,並提到巴哈歐拉作出啟示的一千年內,不會有新的上帝的顯示者出現。[24]

社會生活準則

男女平等

巴哈伊支持性別平等,巴哈歐拉曾說在靈性地位上男女沒有區別。[25]阿博都巴哈曾寫道,男女在美德與智慧上擁有同樣的潛力,並且將兩性與文明的進步和鳥之兩翼相比,認為兩翼對飛翔都是必須的。[26]在這個意義上,巴哈伊將性別平等看作為對世界的團結與世界秩序建立非常重要的精神和道德標準,並且認為這一原則應施行在個人、家庭與社區生活中。

巴哈伊同意男女在靈性與社會地位上完全平等的同時,承認在特定的領域存在性別的特殊性或差異性。[25]男女擁有不同的能力與特質,使其能擅長扮演的角色也不同。因此,巴哈伊聖作中曾經提到有些情況下男性較適合,而有些情況下女性較適合。如女性因其生物特性,將來會成為母親,並將成為其子女的第一個教育者,所以應讓女性有更多的機會接受教育。[27]除了成為世界正義院委員,男女均有同等資格在巴哈伊行政機構中擔任職務。關於女性成為世界正義院委員的限制,阿博都巴哈曾說,這是具有智慧的規定,而其理由將在將來顯現。[27]在巴哈伊國家級的行政機構中,女性擔任職務的比例超過其在社會中擔任相應職務的比例。截至2010年,世界女性議員的比例為19%,[28]而女性在巴哈伊國家靈理會擔任委員的比例已達39%。[29]

宗教與科學的和諧

宗教與科學的和諧是巴哈伊的核心教義之一。[30]這一教義表明真理是唯一的,因此真正的科學與真正的宗教必然是和諧一致的。巴哈伊信仰拒絕宗教與科學處於對立中的觀點。[31]阿博都巴哈曾說,如果人類只用宗教之翅飛翔,他很快便會落入迷信的困境,反過來說,如果他只靠科學之翅飛翔,他也不能前進,而會落入絕望的物質主義泥沼。他譴責僅僅根植於物質主義的文明,認為這會帶來道德問題。[30][31]阿博都巴哈認可理性力量對理解宗教真理的重要性。[30]

普及義務教育

教育在巴哈伊信仰中備受重視,巴哈伊聖作中明確應普及義務教育。[32]除了藝術、貿易、科學和職業教育外,巴哈伊教義特別重視道德和靈性教育。巴哈歐拉認為個人靈性的提升不能沒有靈性教育,因此兒童在年幼時就需要有靈性教育。他也強調了關於工作和職業方面的世俗教育的重要性。巴哈伊認為讓子女得到教育是父母的義務,而讓女孩得到教育則更應得到重視。[32]

普及輔助語言

基於對人類一體的重視,[33]巴哈伊教義將提升全世界人類的交流看作促進世界團結與和平的重要組成部分。[34]巴哈伊教義將繁雜的語言看作阻礙團結的重要原因,因為過於繁雜的語言阻礙信息的自由流動,並且讓普通人形成對世界性事件的全球視野的難度加大。[35]

巴哈歐拉認為,缺少通用的語言是阻礙世界團結的重要因為障礙,因為來自不同語言環境的人缺少交流破壞促進世界和平的努力,他督促人類在母語之外選擇一門輔助語言,並在學校中教授,這樣使用不同的語言的人就能互相理解。[36]他還認為,世界各個部分的最終團結,只有在採用了一門通用的輔助語言後才會實現。[37]

巴哈歐拉強調,輔助語言的適用不應抑制已經存在的自然語言,即「多樣性的統一」這一原則也應體現在語言方面。[35]巴哈伊認為文化的多樣性與團結並不相斥,所以不論過去還是現在,巴哈伊在追求的團結的同時擁抱文化的多樣性。因為存在各類文化,人類世界才更加多彩。[33]巴哈伊認為,有一門國際性的輔助語言,將降低自然增長的優勢語言對弱勢語言的壓力,因此反而有益於對弱勢語言的保護及相應的少數文化。[35]

獨立探求真理

巴哈歐拉認為每個人應通過其自身獲取知識,而非盲目的跟隨他人,這對巴哈伊來說是一項基礎性的義務。[38]他說,因為真理是唯一的,所以當每個個體獨立探求時,他們都將會通往同一個地方,而這有助於實現人類一體。[39]巴哈伊被禁止與聖約破壞者聯繫或閱讀他們的著作。此外,當巴哈伊出版與解釋信仰有關的材料時,為了保證相關材料的可靠性,他們會將待出版的內容提交給巴哈伊行政機構進行檢查,這一過程被一些人稱作「內容評估」。[40][41]

消除極端貧富

巴哈伊認為,消除極端富有和貧窮是非常重要的。[42]阿博都巴哈曾說無論貧窮和極端富有,都不應在一個富有同情心的社會存在。因為貧窮使人消沉、極端富有使人背負太多負擔。[43]巴哈歐拉曾寫道,富人應該照顧窮人,他們是我的託付。[42]巴哈伊認為有很多種方式應對極端富有和貧窮,機構性的方式如胡辜庫拉,人們之間建立互相關愛的觀念也十分重要。[43]

巴哈伊致力於消除極端貧富,但並不意味着其倡導共產主義,相反巴哈伊支持個人財產的法制化。[43]阿博都巴哈對該問題進一步表示道,財富本身並非邪惡的,其可為正義之事。[42]

聖約

聖約在巴哈伊信仰中指代上帝與人類間的兩個具有約束力的約定。[44]他們是由每位上帝的顯示者與其追隨者訂立的關於承認其啟示期的「至大聖約」;以及每個宗教的顯示者去世後,訂立的關於信仰核心繼承權威性的「次大聖約」。[44]

至大聖約指每位上帝的顯示者與其追隨者訂立的,關於下一位上帝的顯示者到來的約定。[44]巴哈伊信仰認為,上帝允諾將不斷的派遣顯示者來指引人類。[45]每個宗教經典都有關於顯示者的預言,而每個上帝的顯示者,如亞伯拉罕摩西耶穌穆罕默德巴孛巴哈歐拉都預言了下一位顯示者。另一方面,每個宗教信徒都有義務調查後續顯示者宣示的真實性。[44]

次大聖約指關於承認、接受顯示者繼承者權威性的教義及律法的約定。[44]巴哈伊認為,巴哈歐拉的聖約的明確提出是該宗教的基礎特徵,也是該信仰與其信徒之間維持團結的強大保證。[44]

神秘教義

巴哈伊信仰中的神是獨一的、具有人性的、難以接近的、全知的、全在的、永存的,是一切事物的創造者。[46]上帝的存在與時空一樣,沒有開端也沒有結束。[47]巴哈伊認為,上帝過於偉大以至於人類無法完全理解,也無法憑藉自身的力量對其進行準確的描繪。因此,人類對上帝的理解需要通過其顯示者的揭示。[48][49]在巴哈伊信仰中,上帝經常以其稱號或屬性指代(如全能的、全善的),可見巴哈伊基本秉持一神論的觀點。巴哈伊認為,人類應儘可能體現上帝的屬性來崇拜上帝,並在其靈性道路上提升自己的潛能。[48][49]根據巴哈伊教義,人類被造生的目的是通過祈禱冥想和服務人類等方式來認識和崇拜上帝。[48]

巴哈伊認為,人類具有「理性的靈魂」,而這種屬性讓人類具有認識上帝,並意識到其與其創造者的關係的能力。每個人都有義務通過上帝的顯示者認識上帝,並遵從他們的教義。[50]巴哈伊認為,人類通過承認並服從上帝、服務人類、祈禱等靈性活動得以使其靈魂更佳親近上帝。在人類去世後,其靈魂進入下一個世界,而我們在此世中得到發展的靈魂,將在彼世中被評價,並成為進一步提升的基礎。巴哈伊相信靈魂的永恆而非轉世。此外,巴哈伊認為天堂及地獄意味着在此世和彼世親近上帝或遠離上帝的精神狀態,而非在人去世後受到嘉獎或懲罰的物理存在。[51]

參見

參考文獻

引用

  1. ^ 1.0 1.1 Smith 2008,第52–53頁
  2. ^ Principles of the Bahá'í Faith. bahai.com. March 26, 2006 [June 14, 2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June 15, 2006). 
  3. ^ Smith 2008,第166頁
  4. ^ Effendi 1944,第281頁
  5. ^ 5.0 5.1 5.2 Hutter 2005,第737–740頁
  6. ^ 6.0 6.1 Britannica 1988
  7. ^ The National Spiritual Assembly of the Baha'is of the United States. Bahá'í scripture. bahai.us. 2006 [2006-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8-05). 
  8. ^ Hatcher 1985,第74頁
  9. ^ 9.0 9.1 Smith 2008,第106頁
  10. ^ Effendi 1944,第139頁
  11. ^ Smith 2008,第111頁
  12. ^ Bahá'í Faith. Britannica Micropaedia. Chicago: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797. 2005. ISBN 1-59339-236-2. 
  13. ^ Adamson 2007,第186–188頁
  14. ^ Smith 2008,第109頁
  15. ^ Bahá'u'lláh 1976,第346頁
  16. ^ Hatcher 1988,第128頁
  17. ^ Hatcher & Martin 1985,第78頁
  18. ^ Bahá'u'lláh 1976,第288頁
  19. ^ Hatcher 1988,第82頁
  20. ^ Danesh & Fazel 2004,第35頁
  21. ^ Hatcher 1988,第79頁
  22. ^ 22.0 22.1 22.2 Smith 2000,第276–277頁
  23. ^ 23.0 23.1 23.2 23.3 23.4 Lundberg 1996
  24. ^ McMullen 2000,第7頁
  25. ^ 25.0 25.1 Smith 2008,第143頁
  26. ^ Smith 2008,第144頁
  27. ^ 27.0 27.1 Smith 2000,第359頁
  28. ^ Women in National Parliaments. Inter-Parliamentary Union. 30 June 2010 [2010-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3-30). 
  29. ^ Baha'i World Centre. Percentage of National Spiritual Assembly members who are women, 1953-2007. Statistics. Bahá'í Library Online. March 10, 2008 [2010-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0-06). 
  30. ^ 30.0 30.1 30.2 Smith 2000,第306–307頁
  31. ^ 31.0 31.1 Smith 2000,第290–91頁
  32. ^ 32.0 32.1 Smith 2000,第130–31頁
  33. ^ 33.0 33.1 Meyjes 2006,第27頁
  34. ^ Smith 2008,第139頁
  35. ^ 35.0 35.1 35.2 Hatcher & Martin 1998,第96–97頁
  36. ^ Stockman 2000,第9頁
  37. ^ Esslemont 1980,第164頁
  38. ^ Gandhimohan 2000
  39. ^ Smith 2000,第195頁
  40. ^ 存档副本. [2017-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0-06). 
  41. ^ 存档副本. [2017-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9). 
  42. ^ 42.0 42.1 42.2 Smith 2000,第128–29頁
  43. ^ 43.0 43.1 43.2 Smith 2008,第142–43頁
  44. ^ 44.0 44.1 44.2 44.3 44.4 44.5 Smith 2000,第267–268頁
  45. ^ Hatcher & Martin 1998,第127–130頁
  46. ^ Smith 2008,第106頁
  47. ^ Britannica 1992
  48. ^ 48.0 48.1 48.2 Hatcher 2005,第1–38頁
  49. ^ 49.0 49.1 Cole 1982,第1–38頁
  50. ^ McMullen 2000,第57–58頁
  51. ^ Masumian 1995

來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