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時弼(?—?),字國臣江西南昌府新建縣民籍南昌縣岐頭岡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江西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三十六年考選爲山東道御史,奏言十二事[1],巡按河南,剛正敢言,不避權貴,僉壬盡為斂手,時稱人傑[2]

參考文獻

  1. ^ 萬曆三十七年正月,山東道御史張時弼奏言十二事:復朝講、預儲孝□殳、發章奏、時起居、端好尚、滇枚卜、補大僚、用廢棄、撤稅使、恤窮□、給邊餉。
  2. ^ 《南昌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