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停止

心肺停止[1](英語:cardiopulmonary arrest,CPA;日語:心肺停止しんぱいていし Shinpai teishi),又稱心肺驟停[2],是一項重大創傷,指心跳呼吸消失的情況[3]。在日本媒體的報道中,「心肺停止」不能作為判定死亡的依據。

概述

心肺停止有心臟先停跳的情況,也有呼吸先停止的情況,這兩種情況均可以「心肺停止」稱之。在日本,只有醫生牙醫有權判定病人是否死亡。因此,即使人確已逝世,判定死亡的標準不是呼吸和心跳,而是經醫師或牙醫檢查瞳孔是否放大。然而,日本以外的大眾媒體一般將「心肺停止」視同死亡,因為他們採用的死亡判定標準不同[3]

血液無法到達大腦,在4到6分鐘內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參見腦缺氧)。為儘可能降低損害,施救者必須按時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復甦措施(即「心肺復甦」)。為避免腦死,上述救援措施必須及時進行[3]

心肺停止與三症候論

西方世界,三症狀理論作為死亡診斷標準廣泛流行前,心肺停止(呼吸驟停和心搏停止,不包括瞳孔散大)為判斷人是否死亡的標準[4] 。三征論是基於呼吸停止(不可逆)、心搏停止(不可逆)和散大瞳孔三項症候訂立的死亡標準[4]。瞳孔擴大或瞳孔光感反射消失與腦幹功能消失有部分重複,20世紀上半葉,以此為基礎的三征論成為主流的死亡判定標準[4]

在日本媒體中,在自然災害事故中身亡且未被醫生牙醫確認的死者的狀況以「心肺停止」稱之[5][3][6]

在醫學界,即使已經死亡,如未經醫生確認確有脈搏驟停和瞳孔放大的情況,否則不會被視同死亡。無醫生/牙醫資格者(如救援人員警察海事安全人員、記者等)只能確定死者已經心搏停止/呼吸驟停[5][3]。但如果救護車到達時,確定屍體出現屍僵、屍班或低體溫等情況,經救護車人員確定後亦可判定為死亡[6]

在事故或災難現場,尚未尋獲且醫生和牙醫無法及時確認已經死亡的屍體,或正在送往醫院的屍體,亦適用「心肺停止」。

在日本以外的媒體中,即使日本媒體使用「心肺停止」字眼,外媒轉載時也可能使用「死亡」「屍體」等字眼[5]

參見

參考文獻

  1. ^ 心肺停止. 樂詞網. 國家教育研究院.  (繁體中文)
  2. ^ 劉瓊,周發春,徐日方.心肺驟停自主循環恢復患者心肌損傷的臨床研究[J].重慶醫科大學學報, 2006, 31(3):3.DOI:10.3969/j.issn.0253-3626.2006.03.039.
  3. ^ 3.0 3.1 3.2 3.3 3.4 コトバ解説:「心肺停止」と「死亡」の違い. 毎日新聞 (毎日新聞社). 2014-11-23 [2022-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05). 
  4. ^ 4.0 4.1 4.2 新版増補生命倫理事典. 太陽出版. 2010: 360. 
  5. ^ 5.0 5.1 5.2 御嶽山噴火でも使われた「心肺停止」 なぜ「死亡」といってはいけないのか. J-CASTニュース」 (ジェイ・キャスト). 2014-09-29 [2014-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08). 
  6. ^ 6.0 6.1 清益 功浩. 報道でよく聞く「心肺停止」と「死亡」はどう違うの?. All About. 2015-10-17 [2017-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