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鬧
打鬧,又稱戰鬥遊戲,是在人類或動物之間存在的一種行為,通常是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同伴參與。打鬧屬於人類遊戲的一種。但在動物領域,這種活動的目的暫不明確。
人類之間的打鬧
枕頭戰是人類之間打鬧的最好例子之一。在枕頭戰中,旁觀者會觀察到參與者激烈地「打鬥」。不過與打鬥不同的是,在枕頭戰中,參與者不會故意傷害他人,並且參與者的最終目的是在枕頭戰中獲得快樂。
人類之間的打鬧也基本如此。在大多數男性的兒童和青少年之間,都或多或少地發生過打鬧之類的活動。由於男性更傾向於的能量的宣泄,打鬧便成為了一個很好的方式。打鬧時,雙方或多方需要十分信任參與到打鬧的夥伴,並且控制好打鬧的力度和限度,否則打鬧很容易發展成打鬥。
有學者認為,人類之間的打鬧是人類成長階段的需要。在精力旺盛活潑好動的年紀,打鬧是一種自由活動的途徑,也是學習與人交往的方式,並且獲得與外界環境相適應的能力。
動物之間的打鬧
動物之間的打鬧行為是目前尚不明確的一個研究領域。目前,動物之間的打鬧行為存在於很多種類的動物中。例如:北極熊經常打鬧;猴子在遊戲時有類似將同伴推下樹的舉動等等。 動物之間的打鬧行為,可以歸類於動物遊戲的範疇內。因此,目前有4種學說來解釋動物遊戲現象[1]:
打鬧與攻擊
由於打鬧的激烈性,不論人還是動物的打鬧與攻擊之間都存在共同點。不過,仍有幾點可以容易地辨識出打鬧與攻擊之間的不同。
在打鬧中,參與者的情緒體驗為積極的。表現在積極或平常的表情,行為適度有分寸。另外,打鬧遊戲的結構是雙向(或曰可逆)的,這意味着打鬧的夥伴願意交換角色。最終的行為結果也不同。在打鬧中,參與者會保留一部分力量,並且以高興、欣喜或興奮結束,並且會讓參與者之間更加團結。
在攻擊中,參與者的情緒體驗明顯為消極的。表現在憤怒消極的表情,言語措辭強烈甚至爆粗口,不顧一切地使勁渾身的力量傷害對方。這種攻擊是單向的,也不可能為雙向的。在攻擊中,參與者會用各種方式(例如:言語、動作、神情)來威脅和傷害對方。結果是總會讓參加打鬥的人受到傷害。
參考文獻
- Eric Scott & Jaak Pankseptx Rough-and-Tumble Play in Human Children. Aggressive Behavior, 2003,29:539 - 551
- Anthony D. Pellegrini. Perceptions and Functions of Play and Real Fighting in Early Adolescence. Child Development, 2003,74( 5):1522-1533
- Fergus P. Hughes. Children, Play and Development.Editon 3, Allyn and Bacon,1999
- Trawick-Smith, J. Interactions in the classroom:Facilitating play in the early years. New York: Macmillan,1994
- Anthony Pellegrini & Peter K. Smith. Physical Activity Play: The Nature and Function of a Neglected Aspect of Playing. Child Development,1998, 69:577-598
註腳
- ^ 《動物遊戲之謎》 周立明。見於《自然與人》198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