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英語:Presumption,德語:Vermutung)係對於特定事實存在與否不明確時,法律上依一般通常情況加以推論認定。法律條文中常見「推定」一詞,但推定之事實通常難以積極證據加以證明。而依事理之演變推導而出的結果,係為法律上處理事務的便利性而設;因此,如有不同的主張,可提出反證以推翻[1]。與推定相反的概念則是「視為」。

參考文獻

  1. ^ 頁54,《法律百科全書IV 民法》-推定,三民書局,2008年2月,ISBN 978-957-41-5160-8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