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繼信
方繼信(1913年—1976年5月2日),男,字力行,陝西鎮巴響洞子中街人。
1934年畢業於四川省萬源縣立小學。1935年在漢中師範學校讀書,未及一年轉入漢中五年高中部,畢業後,隻身跑到江西。先到南昌私立創聲學校學習,後轉入江西省教育廳創辦的特種訓練班受訓畢業。1938年在南昌第一中山小學任教二年。1939年下半年,方的父親去江西把方勸回。1940年方到縣城馬王廟小學任教,後任校長一年。1941年任國民黨鎮巴縣糧食科長,一年後任財政科長,1944年任鎮巴縣三青團幹事。1945年至1948年3月,任鎮巴縣參議會副參議長,國民黨鎮巴縣黨部執行委員。1947年8月,他與參議長龐文彥、參議員王槐堂3人參加競選國大代表和省參議員。選舉結果:龐文彥得票最多當選,方繼信得票最少落選,王槐堂順利當選為省參議員。方繼信極為不滿,挑剔說:「龐辭去中學校長的時間晚,不符合《選舉法》,並告狀說龐吸食鴉片,幾經周折,上訴無果。方便私下活動離開鎮巴到達南京,於1948年3月參加了國民黨召開的「行憲國民大會」,任行政院「匪後工作委員會」委員,粵桂邊區「反共軍」政工處長,旋以此身份赴台。據鎮巴縣委對台辦的資料稱方繼信1976年5月病逝。死年65歲。
方繼信能就讀於江西章江法律專科學校,畢業後擔任江西學澤中山民校校長、陝南鹽生鋼鐵廠董事長、鎮巴縣中學校長、鎮巴縣參議會副議長等職。1948年,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其後,又歷任行政院匪後工作委員會委員、粵桂邊區反共軍總司令部政工處處長,後赴台。[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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