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黼臣
方黼臣(1842年—1898年),譜名義章,又名繼善,字黼臣,號子謙,清朝寧波府鎮海縣人。國學生,江蘇補用同知三品升銜加三級誥贈資政大夫(正二品)。娶鄭氏十七房同知銜鄭傳箕長女[1]。方黼臣雖是清末上海巨商,但他常隱姓埋名,為人處事極其低調。方黼臣也是當時滬上著名的慈善家。
方黼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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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公所總董、滬上著名商人、慈善家 |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842年 大清寧波府鎮海縣 |
逝世 | 1898年 大清寧波府鎮海縣 |
籍貫 | 浙江省寧波府鎮海縣桕墅方村 |
國籍 | 大清 |
家庭背景
方黼臣為方潤齋之子,是桕墅方家族在滬的第三代。方黼臣幼承庭訓,有大志,年十五即隨侍父至滬,經商貿易已若成人,17歲時父親去世,便繼承家業,跟從叔父方性齋擴展先業,列肆遍於甬滬諸埠,叔父去世後,集內以家政外而商業任一身,家益隆隆。[2]:58
商業活動
方黼臣是桕墅方家族在滬經商第三代的掌門人之一[2]:59。在方黼臣經營時期,他以祖輩、父輩兩世之基礎,又進一步開擴和拓展,使方氏家族事業達到了新高峰 [3]。這一時期,方氏商業遍及天津、上海、南京、漢口、宜昌、長沙、杭州、湖州、寧波、紹興、南潯、沙市、鎮海等地,產業涉及錢莊、糖業、沙船、銀樓、絲綢、棉布、藥材、南北貨、典當、漁業、書業、房地產業等[2]:59。他和家族其他成員經營的錢莊、銀樓被列為上海九大錢莊資本家族集團和上海九大銀樓之一。
四明公所
方黼臣(繼善)參與了二次四明公所與法租界當局抗爭事件。第一次是清同治十三年(1874)法租界商議在四明公所義冢地上開築道路,遭寧波同鄉合力反對,但法租界公董局態度強硬,居然調動警力和軍隊強行闖進公所,拆毀建築,並對前來阻止的寧波人大打出手,衝突中被打死7人,受傷20人,釀成血案。這時方黼臣正繼其叔性齋之後董督四明公所之事,他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由於方黼臣和董事們的交涉和努力,最終得到了朝廷及洋務派首領李鴻章的支持並協調,於光緒四年(1878)由上海道與法國駐滬領事訂立《四明公所公立議單》。規定此後法國租界內四明公所房屋冢地,永歸寧波董事經管,免其遷移。凡冢地之內,永不得築路、開溝、造房、種植,致損葬棺。[2]:59
第二次四明公所血案發生在光緒二十四年戊戌(1898),當時法公董局不顧信義,藉口建造學校和醫院,欲強行要求徵收公所部分地產。據史料記載,方黼臣那時已是四明公所的總董。血案發生後,董事們商議對策的地點就是他公司的所在地「安仁里」(圓明園路,大英領事公館對面)。「一約於明晨十下響時,在安仁里集議;一約凡屬甬人,一律停止貿易...」[4]。幾天後媒體報道:「聞英界安仁里方銘(鎮)記主人,即公所總董,昨晨鳴鐘十下,甬人士之不期而至者,約有數百人...」[4]。方黼臣在抗爭中得重病,沒看到勝利就去世了[1]。但「僉謂甬人能保尺土折強族,則君(方黼臣)之遺策也[5]:方公黼臣傳」。
方黼臣還出巨資發起在寧波江北岸建寧波四明公所,在慈谿小隱山置義冢地等[6]。至清末民初,寧波人在上海的主要同鄉團體是四明公所。據上海圖書館收藏的《上海四明公所大事記》記載,桕墅方家族在滬的五代人中,有9位成員曾出任四明公所董事(方亨寧、方亨黌、方椿、方仁照、方基、方繼善、方舜年、方積鈺、方積蕃)[5]。但其家族成員遵循祖訓,在四明公所里「欲守先人,不好名,不居功」[1]。
方黼臣為寧波四明公所寫的《寧郡四明公所條約序》[5]:
吾郡江北岸四明公所,余與郡人士踵滬上四明公所推廣而成之者也。西銘日,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凡天下疲癃殘疾。巨獨鰥寡,皆吾兄弟之顛連而無告者也。夫以天下言民物吾胞與,況郡邑;視天下疲癃殘疾如兄弟,況死喪。死喪而至異鄉,其顛連無告之情,有不忍言者矣。此吾鄉先輩四明公所所由設也,非欲見德也,為陰德而欲使人聞、使人見,吾輩何敢言,夫亦推廣前人之意,以求心之所安而已,而條約則不可不使人聞、使人見,以垂之永永者。滬上之有四明公所。自嘉慶間始也,咸豐中毀於兵燹,吾先人倡率醵資,建設如初制.定議為吾郡五邑一廳之人之客死滬地者停寄旅櫬。滬上自各國通商以來,萬商輻輳,日增而歲不同,故吾鄉之客滬者日盛,而停櫬者亦日益加,至有停寄多年無子孫承領者,累累積櫬,慘目傷心。爰於光緒八年,與郡人士集議,於江北岸分設公所,將滬上久積之櫬,運歸本郡,別建廠以妥之,限一年內待人來領,至限滿無人來領者,則於慈谿小隱山買地葬之,庶幾重鄉誼而奠幽魂,不至蓬顆敝冢,蕩為異域之鬼。區區之私,幽明共鑒。於庫!滬上創始於嘉慶間,迄今近百年,而郡中分設,亦十有六年矣。歷稽冊籍,其幸而經人領歸.葬祭無闕,不幸而子孫絕滅,或雖有子孫而孤苦不能領者,舉瘞之義山,而孤魂之無主者,幾何不泣青磷而啼宵露也,尚忍言哉。自經始以至竣事,凡工費規制,悉著於錄,而停櫬設祭義山誦經,莫不斟酌至當,一一備書之,所以風厲鄉之人,亦以望後之仁人君子,體西銘之意,匡余不逮,而更教益之。光緒丁酉年識。
葛恩元謹按:上海四明公所,雖肇自嘉慶二年,鄉先達錢、費、潘、王諸公經始成之,而道光辛卯增修、咸豐戊午重建,前後之役,倡率醵資大啟爾宇者,實惟鎮海方公潤齋叔侄昆季,則黼臣先生之先德也。先生繩武繼志,推西銘胞與之心,復於郡城江北岸設分公所.慈谿小隱山置義冢地,俾旅櫬運回故里,得正邱首厘,訂條約詒諸永久。仁人之言,其利溥後之覽者,將有感於斯文。
公益慈善
方黼臣一生樂善好施,熱心公益事業,除了在上海的四明公所外,他還為建志乘書院、賑黃河決口水災、修橋築路及廣仁堂、福幼堂、育嬰堂等捐資巨萬。[7]
方黼臣傳
君諱繼善,譜諱義章,字子謙,黼臣其號也。考潤齋公居積起家,散金結客,以任俠名海上。君幼承庭訓,有大志,年十五,即隨侍至滬,經商貿貨,已若成人。既而封翁考終滬寓,侍疾治喪,盡哀盡禮。自以早歲失恃,則事庶母朱太淑人,起敬起孝,歲時歸省,珍食良藥,相望於道。益從季父性齋翁,擴張先業,列肆遍於甬滬諸埠。及性齋翁捐館舍,內而家政,外而商業,以一身任之。與房從兄弟相友。愛逾尋常。生平自奉儉嗇,而急公好義,不惜巨資。邑中如志乘書院、河道橋樑、恤嫠育嬰、種痘施藥、掩骼埋黹,無不預也;國中如防海治河、各省振捐,無不輸也。而族戚朋友依以為生,與夫鄉里貧乏藉以得食者,蓋無論矣。上海四明公所,方氏之所創也,同治甲戌,法人復謀侵地築路,甬人傭於滬者大憤,群起與角,眾勢洶洶不可遏,而海關道沈秉成、上海令葉廷眷諱其事,君往謁當道,陳述咸豐庚辛間其先人與法領事交涉成案,與力爭,不少讓。北洋大臣李文忠公聞之,為達之政府,因議各清界限,久而始定。越二十年戊戌.法人復翻前議,維時余適客授滬上,與嚴筱舫、葉澄衷諸君,會於方氏鎮記號中,相顧錯愕,幾於無策。於是君移疾家居,貽書鄉人,聲敘前案,往復辯論,凡數千言,始得據以與議。中外官紳主持公論,遂讓餘地以通道,修圍牆以保冢,禁停柩以衛生,明定要約,刊立界石,而君以是年秋九月十六日,終於里第,不及見矣。要之,四明公所先後之役,名震海內外,僉謂吾甬人能保尺土折強族,則君之遺策也。卒年五十有六。
精英後代
參考文獻
《上海錢莊史料》. 上海: 人民出版社. 1960年3月.
- ^ 1.0 1.1 1.2 《镇海桕墅方氏重修宗谱》. 上海圖書館收藏. 民國四年.
- ^ 2.0 2.1 2.2 2.3 方煜東. 《镇海桕墅方氏家族研究》. 浙江: 浙江大學出版社. 2014年5月版.
- ^ 駱駝. 曾“执上海商界之牛耳”的镇海桕墅方方氏家族. 鎮海網訊. 2006-09-08 [2020-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4).
- ^ 4.0 4.1 《上海法租界的成长时期》. 上海市通志館期刊第二期.
- ^ 5.0 5.1 5.2 5.3 《上海四明公所大事记》. 上海: 四明公所. 1920年9月(庚申年9月).
- ^ 葛恩元. 《宁郡四明公所条约序》. 上海四明公所. 2.
- ^ 金普森、孫善根. 《宁波帮志大辞典》. 寧波出版社. 2001年版: 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