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若(?—?),子姓,名昌若[1]。契之後,相土之子,曹圉之父。商部族的第四任首領。雖然司馬遷著《史記·殷本紀》時,提到過他,不過沒有描述其的事蹟。
冥的曾祖父契因協助禹處理洪水完畢,被虞舜擔任司徒一職,負責掌管教育人民的權力,同時封於商(今陝西省商縣),使商部族因此誕生[1]。其父相土在夏相在位時,為了馴養馬匹,而製作乘馬[2]。
相土死後,昌若繼位。昌若死後,其子曹圉繼位。因昌若只見於晚出的書,且記載甚少,所以比較可疑,很可能是後人為了湊足「十有四世而興」隨意攙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