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江西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授浙江太平知縣,政績著聞,調武進。正士習,清賦役,決冤獄,建先賢祠,修武進縣誌。行取刑部主事,提牢燭奸。三十五年考選南禮科給事中,參代藩、參織造、參方面貪劣官三十人,疏請兩監廣額,宗室開科,獨署九印,六管京營[1][2],知時事不可為,請告歸[3]。
參考文獻
- ^ 萬曆四十五年二月,差南京給事中晏文輝巡視京營,黃建中管銀庫。
- ^ 泰昌元年十二月,南都營軍挾賞鼓譟,擁入巡視京營禮科給事中晏文輝公署,燒毀傳敕二道並臥房。文輝上疏求罷,仍乞敕部議,以正憲紀。兵科給事中魏應嘉、朱童蒙各疏言囂軍大變,不可不分別重處,又不可不劑量善處。下兵部看議。兵部尚書崔景榮言:今日處法苐從領營管衛之官,廉淂縱軍釀亂之實,則造言嫁禍與發謀舉火諸首惡,便可一一核實而置之理,罪人既淂脅從,罔治斯安,及側之大機也。 上曰:南軍原無賞例,聞訛鼓譟,法難寬縱,即行文南京各衙門嚴查首惡,並該管各官分別奏處。既而南京廉淂首惡謝榮等,命置之法,而禠該管坐營都司李邦雷職。
- ^ 《南昌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