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初(237年四月—239年)是三國時期曹魏的君主魏明帝曹叡的第三個年號,共計3年。[1]這也是曹魏政權的第四個年號。

景初
237年四月-239年
政權 曹魏
君主 魏明帝曹叡
歷時 3年
景初在三國及曹魏時期的位置

青龍五年三月改元並改用景初曆,以建丑之月為正月。因此青龍五年三月則成為景初元年四月。

景初三年正月齊王曹芳即位沿用。

改元

大事紀

  • 景初三年——正月初一日,魏明帝駕崩,齊王曹芳繼位。[4]

紀年農曆對照表

表格中各月的干支即為各月的第1日,「」表示該月有30日,「」表示該月有29日,「閏月」表格中的中文數字表示該年為閏某月(比如「十一戊子」裏有中文數字「十一」,即表示該行所在年份有閏十一月),各月初一底下的數字表示對應的西曆日期。

西元 干支 紀年 正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閏月
237年 丁巳 景初元年       丁酉 丁卯 丁酉 丙寅 丙申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4/12 5/12 6/11 7/10 8/9 9/7 10/7 11/5 12/5
238年 戊午 景初二年 癸亥 癸巳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庚申 庚寅 庚申 己丑 己未 戊午 十一戊子
1/3 2/2 3/3 4/2 5/1 5/31 6/29 7/29 8/28 9/26 10/26 12/24 11/24
239年 己未 景初三年 丁亥 丁巳 丙戌 丙辰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癸未 癸丑 壬午 壬子 十二壬午
1/22 2/21 3/22 4/21 5/20 6/19 7/18 8/17 9/15 10/15 11/13 12/13 240/1/12

註:曹魏自青龍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起停用《四分曆》,改用《景初曆》,以建丑之月為正月,舊曆三月二十七日為新曆四月二十八日。景初三年十二月起,恢復以建寅之月為正月,景初三年有兩個十二月。

景初 元年 二年 三年
蜀漢 建興十五年 延熙元年 二年
東吳 嘉禾六年 七年
赤烏元年
二年
公孫淵 紹漢元年 二年

參看

參考文獻

  1.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15頁。
  2. ^ 陳壽.   魏書三明帝紀. 維基文庫. 「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於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丑之月為正。三月,定曆改年為孟夏四月。〈《魏書》曰:……甲子詔曰:『……今推三統之次,魏得地統,當以建丑之月為正月。考之群藝,厥義章矣。其改青龍五年三月為景初元年四月。』〉……三年春正月丁亥,太尉宣王還至河內,帝驛馬召到,引入臥內,執其手謂曰:『吾疾甚,以後事屬君,君其與爽輔少子。吾得見君,無所恨!』宣王頓首流涕。即日,帝崩於嘉福殿,時年三十六。」
  3. ^ 司馬光.   資治通鑑魏紀五. 維基文庫. 「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高堂隆以為:『魏得土德,故其瑞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以神明其政,變民耳目。』帝從其議。三月,下詔改元,以是月為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從地正也。更名《太和曆》曰《景初曆》。」
  4. ^ 4.0 4.1 陳壽.   魏書四齊王紀. 維基文庫. 「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十二月,詔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棄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復用夏正;雖違先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又夏正於數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月為後十二月。』」

外部連結

  • 李崇智. 中國歷代年號考. 北京: 中華書局. 2004年12月. ISBN 7101025129. 


前一年號:
青龍
曹魏年號
景初
下一年號:
正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