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初
景初(237年四月—239年)是三國時期曹魏的君主魏明帝曹叡的第三個年號,共計3年。[1]這也是曹魏政權的第四個年號。
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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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權 | 曹魏 | |
君主 | 魏明帝曹叡 | |
歷時 | 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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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龍五年三月改元並改用景初曆,以建丑之月為正月。因此青龍五年三月則成為景初元年四月。
景初三年正月齊王曹芳即位沿用。
改元
大事紀
- 景初三年——正月初一日,魏明帝駕崩,齊王曹芳繼位。[4]
紀年農曆對照表
表格中各月的干支即為各月的第1日,「大」表示該月有30日,「小」表示該月有29日,「閏月」表格中的中文數字表示該年為閏某月(比如「十一戊子」裏有中文數字「十一」,即表示該行所在年份有閏十一月),各月初一底下的數字表示對應的西曆日期。
西元 | 干支 | 紀年 | 正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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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年 | 丁巳 | 景初元年 | 丁酉大 | 丁卯大 | 丁酉小 | 丙寅大 | 丙申小 | 乙丑大 | 乙未小 | 甲子大 | 甲午小 | ||||
4/12 | 5/12 | 6/11 | 7/10 | 8/9 | 9/7 | 10/7 | 11/5 | 12/5 | |||||||
238年 | 戊午 | 景初二年 | 癸亥大 | 癸巳小 | 壬戌大 | 壬辰小 | 辛酉大 | 辛卯小 | 庚申大 | 庚寅大 | 庚申小 | 己丑大 | 己未小 | 戊午小 | 十一戊子大 |
1/3 | 2/2 | 3/3 | 4/2 | 5/1 | 5/31 | 6/29 | 7/29 | 8/28 | 9/26 | 10/26 | 12/24 | 11/24 | |||
239年 | 己未 | 景初三年 | 丁亥大 | 丁巳小 | 丙戌大 | 丙辰小 | 乙酉大 | 乙卯小 | 甲申大 | 甲寅小 | 癸未大 | 癸丑小 | 壬午大 | 壬子大 | 十二壬午小 |
1/22 | 2/21 | 3/22 | 4/21 | 5/20 | 6/19 | 7/18 | 8/17 | 9/15 | 10/15 | 11/13 | 12/13 | 240/1/12 |
註:曹魏自青龍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起停用《四分曆》,改用《景初曆》,以建丑之月為正月,舊曆三月二十七日為新曆四月二十八日。景初三年十二月起,恢復以建寅之月為正月,景初三年有兩個十二月。
景初 | 元年 | 二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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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漢 | 建興十五年 | 延熙元年 | 二年 |
東吳 | 嘉禾六年 | 七年 赤烏元年 |
二年 |
公孫淵 | 紹漢元年 | 二年 |
參看
參考文獻
-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15頁。
- ^ 陳壽. 魏書三明帝紀. 維基文庫.「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於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丑之月為正。三月,定曆改年為孟夏四月。〈《魏書》曰:……甲子詔曰:『……今推三統之次,魏得地統,當以建丑之月為正月。考之群藝,厥義章矣。其改青龍五年三月為景初元年四月。』〉……三年春正月丁亥,太尉宣王還至河內,帝驛馬召到,引入臥內,執其手謂曰:『吾疾甚,以後事屬君,君其與爽輔少子。吾得見君,無所恨!』宣王頓首流涕。即日,帝崩於嘉福殿,時年三十六。」
- ^ 司馬光. 資治通鑑魏紀五. 維基文庫.「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高堂隆以為:『魏得土德,故其瑞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以神明其政,變民耳目。』帝從其議。三月,下詔改元,以是月為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從地正也。更名《太和曆》曰《景初曆》。」
- ^ 4.0 4.1 陳壽. 魏書四齊王紀. 維基文庫.「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十二月,詔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棄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復用夏正;雖違先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又夏正於數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月為後十二月。』」
外部連結
- 李崇智. 中國歷代年號考. 北京: 中華書局. 2004年12月. ISBN 71010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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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年號: 正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