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光(1938年2月),男,江蘇無錫人,生於上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二級大法官。中共第十五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第十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委員。

生平

李國光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後供職於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1980年,擔任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1985年,改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1995年至2003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1]

參考

  1. ^ 南方网:李国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南方網. [2014-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