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 (南北朝)

李志(5世紀—6世紀),鴻道北魏名臣李彪子。

李志博學有才幹,十餘歲就能作文。李彪奇之,對崔鴻說:「你應該與鴻道在洛陽為『二鴻』。」崔鴻於是與李志交款往來。李志的妹妹也很聰明,李彪對兄妹二人都以為奇,很器重和喜愛,每次公私聚會都稱讚他們,北魏孝文帝因此看重他們。

李彪曾找吏部尚書郭祚為李志求官,郭祚卻只是將舊宅送給李志。李彪認為自己曾任地方官,又兼尚書,郭祚卻不像提拔貴人子一樣提拔自己的兒子,很不滿,形於言色。時論因此非議郭祚。郭祚則說:「你與義和(宋弁)至友,豈能饒過他而怨恨我呢!」指先前李彪不記恨宋弁不提拔自己,那麼也不應該記恨郭祚不提拔他的兒子。任城王元澄與李彪原先不合,元澄出鎮雍州,李彪去拜訪他,請求讓李志做他的府僚。元澄欣然寫了啟事,李志得為其列曹行參軍,時人稱美元澄。

李志被遷為符璽郎中、徐州平東府司馬,以軍功累轉後軍將軍、中散大夫、輔國將軍、永寧寺典作副將。歷次任官都有顯著的政績。南荊州刺史桓叔興叛投南梁,南荊州荒廢毀棄,領軍元叉推薦李志之才可以安撫地方,升他出任南荊州刺史,加征虜將軍。建義元年(528年)四月,時值北魏遭遇爾朱榮之亂,南梁皇子都督荊、益、南梁三州諸軍事晉安王蕭綱寫《與魏東荊州刺史李志書》勸降李志,李志於是與弟弟李游據安昌城叛投南梁。

此後沒有李志的記載。

參考

  • 《魏書》卷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 《北史》卷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