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薈,(1910年—2000年6月7日),原名李薈椿,別號列倫。中國廣東省梅縣鬆口盤龍村人。中華民國國軍少將。[1]二二八事件後任台中市市長5個月。

家庭

李薈1910年出生。曾祖父李九香是廣東著名慈善家。父親李柏存是同盟會會員,辛亥革命爆發後勸廣東水師提督李準率部響應革命黨,受孫中山賞識,歷任道尹文昌縣縣長。大哥李蔚曾任國軍少將。二哥李藹曾任陳誠國民革命軍第十八軍中校營長,1937年淞滬會戰時在南翔率部抗擊數千日軍陣亡。[2][3][4]

學歷

李薈先後就讀於上海暨南大學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二十四期騎兵科、早稻田大學政經部及東京帝國大學農經部。[1]曾在中央訓練團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工高級班受訓。[2]

經歷

李薈先後任廣東省黨政幹部訓練團少校教官,中央軍校第四分校中校政治主任教官,抗日戰爭第四戰區司令部教導大隊上校大隊長,陸軍暫編第二軍上校科長,第七戰區司令長官部少將督察。1942年後任中國遠征軍第一路司令長官部政治部少將督察,第六十二軍政治部少將主任。[1][2]他曾參與1932年淞滬戰爭,抗日戰爭時期他曾參與粵北會戰桂柳會戰衡陽保衛戰等。[2]

抗日戰爭結束後,他隨第六十二軍接收台灣,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少將參議。[1][2]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臺中市國民黨黨部指責臺中市長黃克立應變無方,擅離職守,使事態擴大,黃克立於4月4日自請辭職。[5]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4月7日派李薈代理臺中市長,上任後發表市政方針,表示遵守陳儀命令,恢復社會秩序,步驟有三:(一)首要清奸除暴,收繳匿藏武器,鼓勵公正檢舉非法行為者。(二)本省同胞須經過「再教育」,能有愛國觀念。(三)着重生產建設,解救失業問題。市府工作同志,須安心工作,不得放棄職責。同年9月3日卸任。[6][7][8]

1948年11月任廣東省三水縣縣長[1]。1950年再赴台灣,任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專門委員[1],1968年7月任省立大湖農業職業學校校長,任期內該校改制為「台灣省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2000年改為國立),1977年2月卸任。[9]並曾任中興大學台中商專嶺東商專教授。[1]

2000年6月7日於台中市逝世。[1]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梅州市政協文化和文史資料委員會 (編). 李荟. 《梅州将军录》. 2013年12月: 85 [2021-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4) –透過政協廣東省梅州市委員會. 
  2. ^ 2.0 2.1 2.2 2.3 2.4 章子惠 (編). 《臺灣時人誌》. 臺北市: 國光出版社. 1947年: 55 –透過國家圖書館 臺灣記憶. 
  3. ^ 王會均. 海南《文昌縣志》研究(四) (PDF).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館刊》. 2003-12, 第9卷 (第4期): 84 [中華民國92年12月] [2021-12-2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12-25). 簡明摘要. 
  4. ^ 李蔼:富家子弃医从戎抗日殉国 - 军政. 客家網. 
  5. ^ 歐素瑛. 二二八事件期間縣市首長的角色與肆應 (PDF). 《臺灣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2014年12月, 第21卷 (第4期): 90 [民國103年12月] [2021-12-2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1-19). 簡明摘要. 
  6. ^ 李薈市長照.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開放博物館. [2021-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4). 
  7. ^ 臺中市長 李薈繼任. 臺灣新生報. 1947-04-07 [2021-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4) –透過政大數位典藏 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8. ^ 臺中市政方針 李市長發表談話. 臺灣新生報. 1947-04-13 [2021-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5) –透過政大數位典藏 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參數|newspaper=與模板{{cite web}}不匹配(建議改用{{cite news}}|website=) (幫助)
  9. ^ 歷任校長.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2021-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5).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