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帝汶婦女

東帝汶傳統上是一個父權社會[1],因此東帝汶女性受到較多的限制。家庭暴力強姦性奴隸是東帝汶婦女常見的苦難。

東帝汶婦女
東帝汶婦女表演傳統舞蹈。
常規數據
孕產婦死亡數
(每10萬活產嬰兒)
300
國會女性佔比英語Women in government38.5% (2012年)
女性勞動參與率38.4% (2011年)
性別不平等指數英語Gender Inequality Index
數值NR

傳統角色

東帝汶女性被期望留在家中而不能獨自外出[1][2],而且女性在經濟上依賴於丈夫[3]

家庭暴力

2010年,政府通過了《反家庭暴力法》,開展了一項旨在提高公眾意識的教育活動,但未能保護女性[3]。 女性在控告家庭暴力案件時面臨很多挑戰,譬如:她們在經濟上依賴丈夫,離婚後很難生活下去、社會將家庭暴力視為私人問題、有些女性甚至不知道家庭暴力是犯罪、法院堵塞家庭暴力案件及肇事者的判刑過於寬鬆。 基於這些挑戰,家庭暴力問題仍然普遍存在[3]

強姦和性騷擾

不少東帝汶女性在婚姻或其他親密關係中面臨強姦,更糟糕的是,34%的女性經歷過任何類型的強姦,59%的強姦男性表示他們在青少年時期和青春期強姦女性[4]

參考資料

  1. ^ 1.0 1.1 Hays, James. 東帝汶婦女. Facts and Details. 2008 [2018-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29) (英語). 
  2. ^ 克魯克, 馬特. Rights – East Timor: Women Learn the Political Ropes. 國際新聞社. 2009年7月27日 (2009-07-27) [2018-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12) (英語). 
  3. ^ 3.0 3.1 3.2 布勒, 斯蒂芬妮. Domestic violence laws in East Timor failing to protect women, perpetrators often unpunished, NGOs say. 美國廣播公司. 2013年11月8日 (2013-11-08) [2018-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12) (美國英語). 
  4. ^ Warner, Xian. 新研究揭示了東帝汶對女性的暴力行為模式. Asia Foundation. 2015年12月9日 (2015-12-09) [2018-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1) (英語). 

其他讀物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