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蔚章(?—?)字碩田,福建閩侯人。清朝及中華民國官員。[1]
林蔚章畢業於日本中央大學法律科。歸國後獲法政科舉人,曾任憲政編查館統計科科員、郵傳部七品小京官、郵傳部主事。[1][2]
中華民國成立後,他曾任第二次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議員,福建高等審判廳廳長,廣東高等審判廳廳長。1928年12月31日,署國民政府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