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之煥
梅之煥(1575年—1641年),字彬甫,又字松文,號長公,別號信天居士。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甲辰進士,崇禎初官至甘肅巡撫。
梅之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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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嘉議大夫巡撫甘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湖廣麻城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彬甫 又字松文,號長公,別號信天居士 |
出生 | 萬曆三年(1575年)乙亥正月十六日[1] |
逝世 | 崇禎十四年(1641年)辛巳八月十二日 |
配偶 | 元配蔡氏,封恭人 |
親屬 | 曾祖梅吉(惠州知府) 祖梅汝觀 父梅國森,壬午舉人;母劉氏 (從父)梅國楨、梅國樓 弟梅之煒 (子)梅生奇 (孫)梅鑾、梅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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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梅中丞遺稿》八卷 |
生平
梅之煥為侍郎梅國楨的從子。十四歲為諸生。好讀書,善騎射,能詩能文。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成進士,選為庶吉士。後任吏科給事中,曾參劾東廠太監李浚欺民,又批沈一貫結黨。出為廣東副使,擒誅豪民沉殺烈女者,民歎服其神。又扼守海道,降服海寇袁進。改視山東學政。天啟元年(1621年)以通政參議召遷太常寺少卿,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丁內、外艱,家居。
崇禎帝即位,起故官,巡撫甘肅。退休後仍能主持正義,「勢豪雖側目視公,亦不能不為絀服也。」[2],抗擊流寇[3],「每年賊凡數至,終不敢近城堡,每次活人以萬計。」[4]晚年值清兵入塞,營建蘄黃四十八寨以抗。崇禎十四年(1641年)八月十二日,病逝。《明史》有傳[5]。2014年9月,梅之煥的雕像在麻城市鼓樓街七裏崗小學落成揭幕。[6]
著作
註釋
-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梅之煥,己卯正月十六日,癸卯科,戊辰起甘肅巡撫,右僉都御史,庚午革職。
- ^ 錢謙益《梅長公傳》
- ^ 光緒八年《麻城縣誌》載:崇禎「八年乙亥,流賊往來如織,然未嘗攻城,止肆野掠殺,擄無算,房屋盡毀。各鄉依山結砦保眾,官兵坐視不援。凡賊魁謂之『掌盤子』,余以綽號行,曰『紫微星』、『老回回』、『闖塌天』、『射塌天』、『老曹操』、『過天星』、『一隻虎』、『隔簾燕』、『掃地王』、『闖王』、『闖將 』、『一斗粟』」、『混世王』、『八大王』。邑紳梅之煥倡率捍衛。」
- ^ 萬延《明故嘉議大夫巡撫甘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梅公行狀》
- ^ 《明史·卷二四八》:梅之煥,字彬父,麻城人,侍郎國楨從子也。年十四為諸生。御史行部閱武,之煥騎馬突教場。御史怒,命與材官角射,九發九中,長揖上馬而去。
萬曆三十二年舉進士,改庶吉士。居七年,授吏科給事中。東廠太監李浚誣拷商人,之煥劾其罪。尋上言:「今天下民窮餉匱,寇橫兵疲。言官舍國事爭時局,部曹舍職掌建空言,天下盡為虛文所束縛。有意振刷者,不曰生事,則曰苛求。事未就而謗興,法未伸而怨集,豪傑灰心,庸人養拙,國事將不可為矣。請陛下嚴綜核以責實事,通言路以重紀綱,別臧否以惜人才,庶於國事有濟。」時朝臣部黨角立,之煥廉觚自勝,嘗言:「附小人者必小人,附君子者未必君子。蠅之附驥,即千里猶蠅耳。」時有追論故相張居正者,之煥曰:「使今日有綜名實、振紀綱如江陵者,訁翕訿之徒敢若此耶?」其持平不欲傅會人如此。出為廣東副使,擒誅豪民沈殺烈女者,民服其神。海寇袁進掠潮州,之煥扼海道,招散其黨,卒降進。改視山東學政。天啟元年以通政參議召遷太常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丁內外艱,家居。當此之時,魏、客亂政,應山楊漣首發忠賢之奸。忠賢恚甚,拷殺漣。由此悍然益誅鋤善類,忄買慀楚人矣。謂漣被逮時,過麻城,漣罪人也,之煥與盤桓流涕,當削籍,其實漣未嘗過麻城也。無何,逆黨梁克順誣以贓私,詔征贓。
莊烈帝即位,乃免徵,起故官,巡撫甘肅。大破套寇,斬首七百餘級,生得部長三人,降六百餘人。明年春,寇復大入,患豌豆創,環大黃山而病。諸將請掩之,之煥不可,曰:「幸災不仁,乘危不武,不如舍之,因以為德焉。」遂不戰。逾月,群寇望邊城搏顙涕泣而去。冬,京師戒嚴,有詔入衛。且行,西部乘虛犯河西。之煥止留,遣兵伏賀蘭山後,邀其歸路,大兵出水泉峽口,再戰再敗之,斬首八百四十有奇,引軍東。俄悍卒王進才殺參將孫懷忠等以叛,走蘭州。之煥遂西定其變,復整軍東。明年五月抵京師,已後時矣,有詔之煥入朝。翌日又詔之煥落職候勘,溫體仁已柄政矣。初,體仁訐錢謙益,之煥移書中朝,右謙益。至是,體仁修隙,之煥遂得罪。
之煥雖文士,負材武,善射,既廢,無所見。所居縣,阻山多盜。之煥無事,輒率健兒助吏捕,無脫者。先是,甘肅兵變,其潰卒畏捕誅,往往亡命山谷間,為群盜,賊勢益張。至是,賊數萬來攻麻城,望見之煥部署,輒引去。帝追敘甘肅前後功,復之煥官,廕子,然終不召。明年病卒。 - ^ 明代詩人梅之煥雕像落戶麻城 系公安派重要作家. [2023-03-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05).
參考書目
延伸閱讀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