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東鳳
生平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湖廣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授興化縣知縣,適洪水毀堤,歐陽東鳳請求上官賑濟無果,遂上書朝廷,因越級上書,罰俸。擢南京戶部主事,改南京刑部主事,升南京刑部郎中,出為平樂府知府,在瑤民中提倡教化,選瑤民子弟入學,調常州府知府,建東林書院,聘顧憲成等人講學,在任四年,辭歸。後起為山西按察司副使,三十八年(1610年)擢南京太僕寺少卿,辭讓未就任,卒於家,享年四十九歲[2]。
參考文獻
- ^ 《潛江縣誌》:歐陽東鳳,字千仞,號宜諸,十四而孤,母許臥病彌年,晨夕侍湯藥。有唾血,跪而食之,籥天而泣,祈以身代。居母喪,服未闋三日,不與縣試,後卒以補童子遺,郡伯、學使俱拔第一,即以是年萬曆乙酉舉孝廉,己丑成進士,授興化令,賑祲窮鄉,一舠渡湖,風濤卒起,民望而哭者聲震天,鳳怡然不動於色。興民逋賦獲辜,鳳抗疏於朝,減浮糧二萬石,蠲積逋一萬餘兩。擢南刑部郎,疏斥貪蕩祭酒馮夢禎、總督陳大科,一時有以嚴見憚之頌。出守平樂,勸猺獞子弟就學,化以禮讓。會璫恣行粵西,郡邑股慄,鳳力折其鋒,璫為易響。調常州守,建先賢祠,樹傳是堂,撰毗陵人物誌,《四庫全書》稱其取常州先哲六十九人,采史傳、郡志人各為傳,附以頌體,例頗謹。造高士王時英之廬,車載還郡,坐論得失,侈靡之俗一礪。擢備兵潁上,勤簡練,禁包折,清驛遞,墨吏望風解綬。幡戟所至,風霜肅然。自潁歸田者數載,嘉宗朝以公廉卓異,特起南太僕寺少卿。鳳三疏乞休,事跡附見《明史》顧憲成傳。杜門著述,干旄所至,輒引避之。惟事有關邑利害者,則不憚力爭。請改折兌糧,以蘇里困。議蠲議賑,必災黎實沾其惠而後已。積儈田,守張良臣計,改朱侯熙洽清丈額弓,以贏田為奇貨,鳳條陳置於法,民害以除。有大盜劫質庫,經其門,聲相誡曰:勿驚我歐陽公。異類革面如此。潛江俗從墓祭,鳳謂委禮於草莽非古也,建祠於先世墓左,置祭田,訂祭約,構一枝齋,聚群從子弟之秀者課藝其中,其不習舉子業者誨以曲禮孝經,彬彬乎有孝弟力田之風焉。鳳仕不廢學,讀書無間寒暑,著有《我乾》、《飛霞閣》、《社草》、《素風居士集》、《自在居偶筆》、《一枝齋腐譚》、《閑中慢鈔》、《蝶軒慢書》、《毗陵閒話》、《昭州暇筆》,又《傳闡律》十卷,卒年四十九。訃聞,毗陵五邑士民奔走請祀名宦,邑之人詣祀鄉賢,兩祀先後並舉,三代之直於歐陽太僕見之矣。
- ^ 《明史·卷231》:歐陽東鳳,字千仞,潛江人。年十四喪父,哀毀骨立。母病嘔血,跪而食之。舉於鄉,縣令憫其貧,遺以田二百畝,謝不受。萬曆十七年成進士,除興化知縣。大水壞堤,請振於上官不應,遂自疏於朝。坐越奏停俸,然竟如所請。屢遷南京刑部郎中,擢平樂知府。撫諭生瑤,皆相親如子弟。因白督學監司,擇其俊秀者入學,瑤漸知禮讓。稅使橫行,東鳳力抗之。以才調常州。布帷瓦器,胥吏不能牟一錢,擒奸人劇盜且盡。憲成輩講學,為建東林書院。居四年,謝事歸。起山西副使,擢南京太僕少卿,並辭不就。卒於家。
- 《湖北歷史人物辭典》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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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一梧 |
明朝常州府知府 嘉靖三十年-三十二年 |
繼任: 王述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