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總理

法蘭西共和國的政府首腦

法國總理(法語:Premier ministre français),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政府首腦。在法蘭西第三第四共和國時期,政府首腦稱作「部長會議主席」(Président du Conseil des Ministres,簡稱會議主席,Président du Conseil)。總理向法國總統提交內閣名單,總理的法令及決定,與幾乎所有的行政決策都受到法國最高行政法院監督。有些法令是總理聽從了行政法院提出的建議後做出的。總理有權主持最高行政法院的工作。由於法國實行半總統制,如果總理和總統同屬一個政黨,此時總統其實既是國家元首又是事實上的政府首腦,而總理實質上則是其副手。總理由總統任命,無須經國民議會的同意,但國民議會擁有倒閣的權力。因此自第五共和以來,直至2022年,總理所屬的黨派一直是國會多數派。

法蘭西共和國總理
Premier ministre français
現任
米歇爾·巴尼耶

自2024年9月5日
地位政府首腦
官邸巴黎馬提尼翁府
任命者法國總統
設立1958年10月4日
薪資21,194.52 €/月
網站Premier ministre _ Potrail du Gouvernement
馬提尼翁府

職能

法國現架構內總理一職,可追溯至第三共和國時期,當時實行議會制。根據法國1875年的共和國憲法(Lois constitutionnelles de 1875),總理的權力與英國首相相當。實際上,總理是一個弱勢職位。例如,法國國會有權通過一次不信任投票,迫使總理領導的內閣總辭。因此,內閣幾乎每年改組兩次,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更試過幾次處於無政府狀態,多次出現看守政府。1958年第五共和國成立後,在戴高樂領導下,通過新《法國憲法》,實行半總統制,在加強了總統的權力同時,同時亦加強總理的權力,國會對總理內閣不信任投票被限制,同時若總理和總統同屬一個政黨,總理的權力只限於內政,並由總統主導政府。

任命

總理由共和國總統任命。雖然總統任命總理無需國會的同意,但因為國會能通過不信任投票迫使內閣辭職,所以總理直至2022年,一直由國會多數派政黨的議員支持出任,而且因為從政經驗、駐外經驗與商業經驗等原因,總理不會從現公務員中選擇。總統、總理黨籍不同的情況,稱作左右共治(Cohabitation)。左右共治並非憲法當中的規定,而是在第五共和的實踐當中所發展出來的憲政慣例。但2022年國會選舉後,總統所屬的政黨失去多數,總統任命的總理並不獲國會多數支持,且沒有政黨聯盟在國會過半,但為避免重新選舉,因此並未發生倒閣。

參考文獻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