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化府,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府,明永樂五年(1407年)屬交趾布政司。治所在古藤縣(今越南清化省弘化縣)。轄境相當今越南中部清化省地。宣德二年(1427年)以後地入安南。
領四州;直轄古藤縣(古滕縣)、古弘縣、東山縣、古雷縣、永寧縣、安定縣、梁江縣,清化州下轄俄樂縣、細江縣、安樂縣、磊江縣四縣,愛州下轄河中縣、統寧縣、宋江縣、支俄縣四縣,九真州下轄古平縣、結悅縣、緣覺縣、農貢縣四縣,另有葵州。
沿革
- 明永樂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清化府,領州三縣十九。
- 永樂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廢除古弘縣、河中縣、統寧縣、結悅縣、緣覺縣五縣,領州三縣十四。
- 永樂十五年(1417年)正月庚戌,演州府的葵州來屬,領州四縣十四。
- 永樂十七年九月十三日乙卯(1419年10月2日),廢除安定縣、梁江縣、東山縣、安樂縣、俄樂縣、磊江縣、宋江縣、農貢縣八縣,領州四縣六。
- 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明軍撤退,廢除清化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