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

湘潭市人民政府,簡稱湘潭市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湘潭市行政管理機關,政府辦公地址在岳塘區芙蓉路市政府大樓。

湘潭市人民政府
主要領導
市長胡賀波
副市長
9
吳志雄、周 暉、董 巍、傅 軍、丁 誠、周艷希、吳勁松、楊曉軍、陳愛民
秘書長蔣文龍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湖南省人民政府
組織上級機構湘潭市人民代表大會
機構類型地級市人民政府
行政級別正地廳級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湘潭市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湘潭市人民政府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芙蓉路
郵政編碼411104
對外官網www.xiangtan.gov.cn
影像資料
2023年3月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大樓

沿革

1950年7月,中南軍政委員會批准改湘潭縣城關區為湘潭市,隸屬駐湘潭縣的長沙專署(長沙專區行政公署,1952年改為湘潭專區行政公署),縣級湘潭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53年,湘潭市升為省轄市,湘潭行署代管。1980年改由湖南省直接管轄。

長沙專區成立於1949年,治所湘潭縣,1952年,改稱湘潭專區。1970年改稱湘潭地區。1983年地市合併。

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七十三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1]

  1. 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佈決定和命令;
  2.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 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 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8.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9.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10.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1. 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結構

湘潭市市長是湘潭市人民政府最高行政首長,由湘潭市人民代表大會任命,現任市長為胡賀波

參考資料

  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國人大網.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0). 

外部連結

27°49′57.84″N 112°56′19.62″E / 27.8327333°N 112.9387833°E / 27.8327333; 112.938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