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人霖
熊人霖(1604年—1666年),字伯甘,號鶴台,又號南榮子,[1]江西南昌府進賢縣人,明朝、南明政治與軍事人物。[2]
生平
工部尚書熊明遇之子。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江西鄉試第八名舉人[3],,崇禎十年(1637年)中丁丑科進士,授浙江義烏縣知縣,任內建造城池,不攤派勞役;推行保伍法,每月檢查縣民,設立金城營、講武營去除民居兵器。[2]許都作亂,他監督軍隊平定亂軍,轉任工部都水司主事。
弘光帝繼位後,熊人霖改任吏部主事,陞太僕寺少卿。隆武帝時,再改為太常寺少卿。福京失守,他和戶部主事熊孟啟、都察院都事熊孟台父子都隱居不出。清康熙五年(1666年),去世。[4]
著作
引用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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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直 |
明朝義烏縣知縣 1638年-1642年 |
繼任: 于華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