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重 (崇禎進士)

王重(?年—?年),字有山,號三山,鎮江府金壇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應天府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聯捷辛未科進士。吏部觀政,七年授中書舍人,十年掌中書科印,十二年升吏部考功司主事[1],歷文選司郎中。與兵部主事成德相善,明末成德殉國,王重受其生前所託,分割家宅撫養其子[2]

順治十六年,鄭成功崇明島進入長江,攻陷了鎮江府等地,一些思慕明朝的遺民,因而紛紛暗中接應,企圖恢復明室。清廷為之震動。不久之後,鄭成功敗退。清朝下令徹查私通海外的人,發起「通海案」,許多人受到株連。金壇知縣任體坤為掩蓋棄城之罪,與鄉紳王重、袁大受串通,上報當地儒生三十八人通敵,但被江南按察使姚延著查知真相,任體坤獲罪,余者皆減罪。鄉紳袁大受等人不滿,動用人脈關係,寫信向京城御史馬騰蛟求助,認為「不速殺儒生等人,恐生出其它禍端,引火上身」。不料書信來往中,被人泄密,順治皇帝下令讓戶部、刑部侍郎及江寧巡撫朱國治審理案件,於是提審王重、知縣任體坤等人,並全部拘捕入獄。並將事件擴大化,凡是牽連其中的人,包括被誣告的儒生、書吏、耆生都被判了「通海」之罪,此案牽連數千人,姚延著、陳於鼎等人都因此案被處死刑。

參考文獻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王重,三山,書二房,丁未十月二十七日生。金壇人,庚午六名,會四十五,三甲二百七十五名。吏部政,甲戌授中書,丁丑掌中書科印,己卯升吏部考功司主事。曾祖治,鄉飲賓。祖楨,恩例冠帶。父弘燮,增廣生,封中書舍人。
  2. ^ 《金壇縣誌》:王重,字有山,授中書舍人,考選吏部主事,歷文選司郎中。成德,字寶慈,順天懷柔人,崇禎辛未進士。寓居金壇,初為滋陽令,以剛直忤上官,被逮下獄。廷杖遣戍。後言官交白其事,即於戍所補如皋令,未任,即擢駕部主事。德久游於壇,與同年吏部王重善,將入燕,語重曰:賊勢至此,不可為矣。吾受國恩,必以死報。敢以兩母一子相託。重曰:君不負主,吾豈負君。及京陷,德闔門死,重割宅以字其子焉。

參考書目

  • 《清史稿》列傳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