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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祿米倉,位於北京市東城區祿米倉胡同71、73號,是明朝、清朝儲存京官俸米的糧倉,為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1]。
祿米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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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東城區北新倉胡同甲16號 |
分類 | 古建築 |
時代 | 清 |
編號 | 3-96 |
認定時間 | 1984年5月24日 |
歷史
祿米倉始建於明朝嘉靖四十年(1561年)。倉內原有明朝歷任倉場監督題名碑,其中稱海瑞曾任倉場監督。清朝初年,祿米倉有30廒,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增加到57廒。清朝末年,漕運衰退,漕糧減少,倉儲廒座陸續撤銷,到光緒末年,祿米倉已減至43廒。1900年庚子事變,八國聯軍侵入北京,將北京城內所有糧倉存糧拍賣,糧倉全部改為他用。中華民國初期,祿米倉被改為陸軍被服廠。如今院內僅存倉廒5座[1]。
建築
祿米倉現存廒房中,西部3座是一座一廒,東部1座是一座二廒。如今祿米倉院內地面高於倉內地面約1米,每廒座面闊五間(23米),進深三間(約17米),高約7米。倉廒現狀屋頂為合瓦鞍子脊,因已多次改建及修繕,已難以判斷該做法是否是原狀。屋頂沒有原開氣樓,屋頂椽子不出檐,而是採用封護檐做法,屋檐下施有菱角檐。倉廒和圍牆都是用城磚砌成,牆面經多次修繕,排磚順丁方式混亂,牆身是糙淌白砌築做法。現狀建築未在中間開門,從痕跡判斷每座建築原來都是在明間開門,次間及梢間開小方窗。內部是七架椽屋,前後二架梁,中間三架梁,八根金柱。除了梁架做法外,其餘部分同明朝何士晉撰寫《工部廠庫須知》的記載差距很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