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庫什
穆庫什(1595年—1659年5月),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四女,生母為庶妃嘉穆瑚覺羅氏,與巴布泰和巴布海同母。
愛新覺羅·穆庫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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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公主 | |
姓 | 愛新覺羅氏 |
名 | 穆庫什 |
封爵 | 和碩公主 |
出生 | 1595年 |
逝世 | 1659年5月 |
親屬 | |
父親 | 清太祖努爾哈赤 |
母親 | 庶妃嘉穆瑚覺羅氏 |
同胞兄弟 | 巴布泰、巴布海 |
同胞姊妹 | 第五女、第六女 |
子 | 茂墨爾根、噶都渾、洪匡、遏必隆、索索琿費揚古 |
女 | 尼堪之妻 |
生平
明萬曆二十三年出生。明萬曆三十六年 (1608年) ,穆庫什格格嫁給了烏拉國主布占泰。及後,建州和烏拉關係破裂。1613年,努爾哈赤率軍征討烏喇部,布占泰便逃到葉赫,而穆庫什格格則被接回建州[1]。之後嫁給額亦都,生下一早夭之子、遏必隆及一女。1621年,額亦都逝世後,穆庫什依照收繼婚習俗,再嫁額亦都第八子圖爾格。遏必隆有兩個女兒入宮為康熙帝的后妃:孝昭仁皇后以及溫僖貴妃。
崇德元年(1636年)十一月,皇太極冊封七位公主,皆是其姐妹、女兒等女性親族。其中「穆庫西,受爾如我之妹,當循大禮,賜爾冊文,封為和碩公主。爾勿恃吾之妹,越份悖道逆理。[2]」有認為穆庫西即是穆庫什,此次冊封中受封為和碩公主[3]。
穆庫什的女兒害怕丈夫尼堪會另娶他人,於是和隨嫁婦人孟姑濟、穗尼和寶齊黑三人一起商量對策,希望奪取他人所生之子女冒充親生子女,正好她的母家有個名為大姐的漢人僕婦懷孕了,她便告訴尼堪自己已有孕八個月了。當大姐生了一個女孩時,孟姑濟和穗尼悄悄把孩子抱來。尼堪姐姐濟鼐格格發現孩子已出生多時,感到十分不對勁而責問了她,她堅持說是自己生的。穆庫什和圖爾格相信了女兒和僕婦們的話,尼堪便奏聞皇太極。皇太極命刑部承政審訊,怎料三個僕婦都招供了,她仍稱是己所生。
崇德二年五月,穆庫什之女與同謀此事的孟姑濟、穗尼、寶齊黑、孟姑濟母、漢人僕婦大姐,共六人被賜死罪;免去穆庫什之死罪,但革去其和碩公主名號,並要要斷離圖爾格,由她的兄長巴布泰和弟弟巴布海贍養。免去圖爾格之死,但革去其世職。遏必隆庇護其母與妹欺隱之罪反告承政於和碩鄭親王前,革去遏必隆所襲昂邦章京一職;而貝子尼堪則免罪。順治十六年五月,穆庫什去世,享年六十四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