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
物理观察抽象出的概念框架
空間(英語:space)為一種抽象觀念,是物體和事件存在並有彼此相對關係的客觀形式,也是其具有相對位置和方向的無限的三維範圍[1]。口語上,通常指四方上下,與「時間」相對。
經典物理學解釋空間為宇宙中物質實體之外的部分,物理空間通常以三個線性維度來構想;而現代物理學解釋空間為宇宙物質實體運動所發生的部分,其中相對論將時間與空間一起組成無限的「四維連續體」或四維流形,稱為時空,而空間是時空的一部分,時空則是構成宇宙的基本結構。空間概念對於理解物理宇宙至關重要。
人類可以用直覺了解空間,但難以概念化,因此自古希臘時代開始,就成為哲學與物理學上重要的討論課題。空間存在,是運動構成的基本條件。在物理學中,以三個維度來描述空間的存在。相對論中,將時間及空間二者,合併成單一的時空概念。伽利略、萊布尼茲、艾薩克·牛頓、伊曼努爾·康德、卡爾·弗里德里希·高斯、愛因斯坦、龐加萊都研究空間的本質。
概論
各種空間
哲學中的空間
物理學中的空間
牛頓提出的理論中,空間被視為是兩個物體的相對位置,抽象化後形成的一組坐標參考系。
數學中的空間
參見
參考資料
- ^ Space | physics and metaphysics.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27)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