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霄(15世紀—16世紀),騰芳,號蓉溪、蓉泉,江西臨江府新喻縣排江鄉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簡霄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江西鄉試舉人[2]正德九年(1514年)成進士,獲授石首知縣,十一年調任黃岡縣。十四年十一月,授山西道試監察御史,嘉靖六年六月陞任大理寺右寺,平反案件有聲。九年丁父憂歸,十二年九月服闋起補左寺丞。十二年十二月,他獲擢官僉都御史巡撫河南,十五年十一月,進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十八年六月與魏國公徐鵬舉發生爭端,被革職閑住。後陞為南京兵部右侍郎,奉命護送慈孝獻皇后入葬顯陵,很快請求辭官回鄉,不久去世,有《歷官奏議》及《政要蓉泉漫稾》流傳[1]

家族

曾祖簡顯漢,祖父簡應夢,皆隱德弗仕。父簡成(1454年-1530年),字緝典,以字行,號適齋,嘉靖九年五月三日卒,年七十有七。前母黎氏,封孺人;母閔氏。弟簡霖、簡秋芳。

引用

  1. ^ 1.0 1.1 同治《弋陽縣志·卷九·人物誌》:簡霄,字騰芳,排江人,正德甲戌進士,授石首令,厯官大理丞,平反有聲。擢僉都御史巡撫河南,進南京副都御史提督操江,陞兵部右侍郎,奉命護慈孝獻皇后南顯陵,尋乞歸卒,著有《厯官奏議》及《政要蓉泉漫稾》。 省志作《蓉溪集》
  2. ^ 同治《新喻縣志·卷八·選舉》:宏治十七年甲子鄉試……簡霄 見進士

參考文獻

  • 同治《新喻縣志》·卷八·選舉
  • 同治《新喻縣志》·卷九·人物一
官銜
前任:
高巖
明朝石首縣知縣
1514年-1516年
繼任:
張泉
前任:
胡潔
明朝黃岡縣知縣
1516年-1519年
繼任:
王浩
上元舉人
前任:
吳山
明朝河南巡撫
1533年-1536年
繼任:
易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