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藍三原色
伊頓十二色環是由早期在包豪斯學院任教[1]時的約翰尼斯·伊頓在1920年所著《色彩論》中提出。
影響
提出的紅黃藍三原色奠定了三原色的基礎,採用的是和約翰·沃爾夫岡·馮·歌德的理論一樣的減色混色方法,對長達100年來的美術等領域的色彩理論造成很大影響。但當時提出的紅黃藍三原色並不完全正確,在現在被改善成了洋紅,黃色和青色。而光學三原色為紅色,黃色和綠色。
參見
參考資料
- ^ Ruhrberg, Karl, and Walther, Ingo F. (2000). Art of the 20th Century, p. 177. Taschen. ISBN 3-8228-5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