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李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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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李爾本(英語:John Lilburne,1614年—1657年8月29日),也被稱為自由人約翰(Freeborn John),1642–1650年英國內戰前後平等派領袖,他提出了「生而自由的權利」一詞,將其定義為每個與生俱來的權利,而不是政府或人類法所賦予的權利。1649年起草《人民協定》。他早期是清教徒,最後加入貴格會。他是最早主張緘默權的人物之一,其作品曾被美國最高法院引用,如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和1966年的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
約翰·李爾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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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614年 桑德蘭、格林威治區 |
逝世 | 1657年8月29日 埃爾特姆 |
母校 | |
職業 | 政治人物、哲學家 |
配偶 | 伊利沙伯·李爾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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