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是中國大陸(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為招收經濟類專業碩士研究生而設定的全國性聯考科目,其科目編號為396。該科目替代了以往的數學三(303),於2011年開始中國人民大學進行試點。[1]
考查目標
主要考察三個方面的能力:[2]
- 具有運用數學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 具有較強的邏輯分析和推理論證能力;
- 具有較強的文字材料理解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
考試形式
考試時間180分鐘,滿分150分,具體為:[2]
- 數學基礎(70分);
- 邏輯推理(40分);
- 寫作(40分)。
所適用的專業
與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的區別
主要有3個方面的區別:
參見
參考文獻
- ^ 解析經濟類專業碩士和管理類專業碩士
- ^ 2.0 2.1 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2012-10-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