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第十九修正案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九修正案(英語:Nine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簡稱「第十九修正案」(Amendment XIX),禁止任何美國公民因性別因素被剝奪選舉權。修正案於1920年8月18日達到足夠數量的州認可後生效。起因是憲法原文把選舉資格的認定交給了各州,但直到1910年代多數州仍剝奪女性的選舉權。第十九修正案是美國女性選舉權運動的頂點,其支持者在此之前多次在地方和國家層級爭取這項權力。修正案實質上推翻了美國最高法院的曼勒訴哈波瑟特案,在後者的案件中無異議地裁決了第十四修正案並不賦予女性選舉權。
蘇珊·安東尼和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於1878年起草和提出這修正案。直至四十一年後,美國國會於1919年把修正案送交各州認可,一年後在田納西州同意後,足夠數量的州認可了這修正案,修正案正式加入美國憲法。1922年在審理萊瑟訴加內特案時,美國最高法院認可了第十九修正案的效力。
修正案原文
合眾國或任何一州不得因性別而否認或剝奪合眾國公民的選舉權。
國會有權以適當立法實施本條規定。
The right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vote shall not be denied or abridged by the United States or by any State on account of sex.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enforce this article by appropriate legislation.
歷史
第十九修正案是特別為擴大女性參政權而提出的。修正案於1919年6月4日提出,1920年8月18日批准。
第十九修正案是20世紀初美國婦女參政權運動的高潮。自1917年起,一個名為「沉默的哨兵」的組織連續18個月在白宮門前舉行抗議活動,以喚醒人們對女性參政權的關注。
1918年1月9日,伍德羅·威爾遜總統宣佈他支持修正案。次日,眾議院以微弱優勢通過,但是參議院卻拒絕在10月之前就修正案作任何辯論。參議院在10月進行的表決也以3票之差不能過關。[1]
作為對修正案衝關失敗的回應,全國婦女黨動員民眾在1918年秋的國會選舉中拒絕投票給反對女性參政權的參議員。選舉過後,國會變成大部分的議員都贊成女性參政權。1919年5月21日,眾議院以304票比89票的絕對多數通過修正案;6月4日,參議院也以56票比25票大比數通過。[2]
1920年8月18日,隨着田納西州議會批准修正案,批准的州份數達到四分之三(36個州)的憲法門檻,完成修憲程序。國務卿班布里治·科爾比於8月26日正式宣告此修正案生效。
修正案隨後遭遇法律挑戰,即萊瑟訴加內特案(258 U.S. 130 (1922))。反對者認為此修正案的性質或通過程序違憲,主要列出三條理由:
- 慮及此修正案的性質,修憲權不涵蓋此項權力,不能通過這樣的修正案;
- 批准修正案的數個州自身的州憲法禁止婦女投票,因此這些州的議會無權批准這樣的修正案;
- 田納西州和西維珍尼亞州的批准程序違反自身的議會議事規則,應當視為無效。
隨後,最高法院在判決中指出:
- 美國憲法第十五修正案(賦予黑人投票權[3])的性質與本修正案相同,已被公認為有效並實行了超過半個世紀,且最高法院以前曾有判例認定第十五修正案有效,因此本條修正案在性質上沒問題;
- 州議會在批准修正案時,行使的是聯邦憲法賦予的權力與職責,因此不受各州任何規定的影響;
- 至於田納西州和西維珍尼亞州的程序問題,最高法院指出:但即使它們的批准程序有問題,修正案隨後又得到數州批准,仍然應視為已通過;同時,這兩州向聯邦政府宣佈它們批准了修正案,並得到了美國國務卿的確認,那麼它們的批准就有效,聯邦法院無權再對此作出裁定。
因此,最高法院大法官一致認定第十九修正案有效。婦女的選舉權問題在美國至此塵埃落定。
提出和批准
國會於1919年6月4日提出第十九修正案,下列州份批准了修正案[4]:
- 伊利諾伊州(1919年6月10日,於1919年6月17日重新確認)
- 密芝根州(1919年6月10日)
- 威斯康星州(1919年6月10日)
- 堪薩斯州(1919年6月16日)
- 紐約州(1919年6月16日)
- 俄亥俄州(1919年6月16日)
- 賓夕凡尼亞州(1919年6月24日)
- 麻省(1919年6月25日)
- 德薩斯州(1919年6月28日)
- 艾奧瓦州(1919年7月2日)[5]
- 密蘇里州(1919年7月3日)
- 阿肯色州(1919年7月28日)
- 蒙大拿州(1919年8月2日)[5]
- 內布拉斯加州(1919年8月2日)
- 明尼蘇達州(1919年9月8日)
- 新罕布什爾州(1919年9月10日)[5]
- 猶他州(1919年10月2日)
- 加利福尼亞州(1919年11月1日)
- 緬因州(1919年11月5日)
- 北達科塔州(1919年12月1日)
- 南達科塔州(1919年12月4日)
- 科羅拉多州(1919年12月15日)[5]
- 肯塔基州(1920年1月6日)
- 羅德島州(1920年1月6日)
- 俄勒岡州(1920年1月13日)
- 印第安那州(1920年1月16日)
- 懷俄明州(1920年1月27日)
- 內華達州(1920年2月7日)
- 新澤西州(1920年2月9日)
- 愛達荷州(1920年2月11日)
- 亞利桑那州(1920年2月12日)
- 新墨西哥州(1920年2月21日)
- 奧克拉荷馬州(1920年2月28日)
- 西維珍尼亞州(1920年3月10日,於1920年9月21日重新確認)
- 華盛頓州(1920年3月22日)
- 田納西州(1920年8月18日)
1920年8月18日已經實際完成批准過程,隨後下列州份批准了修正案:
- 37. 康涅狄克州(1920年9月14日,於1920年9月21日重新確認)
- 38. 佛蒙特州(1921年2月8日)
- 39. 特拉華州(1923年3月6日,曾於1920年6月2日否決)
- 40. 馬利蘭州(1941年3月29日,曾於1920年2月24日否決,直至1958年2月25日才正式確認)
- 41. 維珍尼亞州(1952年2月21日,曾於1920年2月12日否決)
- 42. 阿拉巴馬州(1953年9月8日,曾於1919年9月22日否決)
- 43. 佛羅里達州(1969年5月13日)[6]
- 44. 南卡羅萊納州(1969年7月1日,曾於1920年1月28日否決,直至1973年8月22日才正式確認)
- 45. 佐治亞州(1970年2月20日,曾於1919年7月24日否決)
- 46. 路易斯安那州(1970年6月11日,曾於1920年7月1日否決)
- 47. 北卡羅萊納州(1971年5月6日)
- 48. 密西西比州(1984年3月22日,曾於1920年3月29日否決)
參考資料
- ^ Hakim, Joy. War, Peace, and All That Jazz. New York,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29-33. ISBN 0-19-509514-6.
- ^ Modern History Sourcebook. [2007-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16).
- ^ 從19世紀末開始,南方各州使用多種辦法(例如閱讀測試、選舉稅等,因為黑人識字率明顯低過白人,並且普遍較窮)繞過第十五修正案剝奪黑人選舉權,黑人選舉權真正落實是1960年代《民權法案》和《選舉權法案》通過以後的事。
- ^ Mount, Steve. Ratification of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s. January 2007 [2007-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26).
- ^ 5.0 5.1 5.2 5.3 州長批准的日期
- ^ For more on Florida's ratification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8-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