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
儒家觀念
義,一般指公正合宜的道德、道理或行為,衍生出「義氣」之概念。「義者,宜也。」《釋名》:「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說文》:「義,己之威儀也。從我、羊。(註)臣鉉等曰:與善同意,故從羊。」《周官》註:「儀作義,古皆音俄。」 《近思錄》按其「適宜」的意義將「義」定義為「合理地處理事務」。[1]
「義」是儒家五德(仁、義、禮、智、信)之一。儒家注重要與身邊的人建立一種和諧的關係。孔子的中心思想為「仁」,孟子的中心思想為「義」[2]。西漢董仲舒認為,「仁、義、禮、智、信」五常之道是處理人際關係。
義氣
「義氣」是由「義」所衍生的概念,在中國民間普遍用以表示朋友之間的情誼與關心。在武俠小說及黑社會裏,便經常強調人與人之間的義氣。換個角度來說,「義氣」之意涵範圍相較於「義」較為狹隘,可稱為「小義」。
道家
《論語》的義
論語共計出現 24 個義字。從語法上分析,義字在《論語》文本中時作名詞,時作動詞,時作形容(副)詞,但基本涵義還是「合適、合宜」。在道德意義上,義就具備了動態的道德評價、道德要求和靜態的道德標準三重道德職能。[5]
義利
-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里仁》
-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述而》(適宜)
- 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憲問》(適宜)
- 見利思義,見危授命。《憲問》
- 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季氏》(道德要求)
- 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子張》
道義
- 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子路》
- 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在邦必達,在家必達。《顏淵》
- 其使民也義。《公冶長》(合宜地)
- 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雍也》(道德評價)
- 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微子》
- 見義不為,無勇也。《為政》(『合宜』之事)(道德要求)
- 信近於義,言可復也;《學而》(『合宜』這種標準)
- 聞義不能徙。《述而》(道義)(道德評價)
- 主忠信,徙義:崇德也。《顏淵》(道義)(道德評價)
-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衛靈公》(道德評價)
- 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季氏》
- 君子義以為上。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陽貨》(道德評價)
- 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衛靈公》
- 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里仁》(『合宜』這種標準)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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