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桂章(1485年—1527年),字叔晦,號少峨,四川雅州名山縣民籍,江西貴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葉桂章
大明翰林院侍講
籍貫江西貴溪縣
四川雅州名山縣民籍
字號字叔晦,號少峨
出生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五月三十日
逝世嘉靖六年(1527年)三月
配偶娶彭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第九十四名,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選翰林院庶吉士[2]。歷官翰林院編修,升侍講[3][4]。嘉靖六年(1527年)大學士楊廷和被錦衣衛百戶王邦奇彈劾,其子楊敦下獄,義子葉桂章被令戴捕至京審訊,行至柏鄉,桂章以小刀自刺而死[5]

家族

曾祖葉信孫;祖葉茂;父葉芳,知縣;前母高氏;吳氏。妻彭氏,兄天錫。

紀念

江西貴溪縣曾有「解元坊」,為當地解元劉洙江潮、葉桂章立[6]

參考資料

  1.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治《書經》,年三十三歲中式正德十二年丁丑科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五月三十日生,行二,曾祖葉信孫;祖葉茂;父葉芳,知縣;前母高氏;吳氏。永感下,妻彭氏,兄天錫。由國子生中式正德五年庚午科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九十四名。
  2.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七》:正德十二年三月甲辰 授一甲進士舒芬為翰林院修撰,倫以訓、崔桐為編修。選進士汪佃、余敬勛、黃易、江暉、王廷陳、汪應軫、劉世盛、曹懷、儲昱、葉桂章、葉式、馬汝驥、汪思、王三錫、史於光、陳沂、鄺灝、史道、劉穆、楊士雲、張星、廖哻、蕭與成、林時、鄭自璧、劉世揚、曹嘉、閻閎、李芳、湯惟學、黎貫、席春、王邦瑞、許宗魯三十四人改為翰林院庶吉士,同舒芬、倫以訓、崔桐讀書,命掌詹事府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毛紀、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學士顧清教之,其餘分撥諸司辦事。
  3. ^ 《四川通志》
  4. ^ 清乾隆《雅州府志》
  5.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三》:嘉靖六年二月己未,錦衣衛帶俸署百戶王邦奇以傳升千戶,遇詔削級,邦奇以詔出大學士楊廷和手,深怨望之。及奏復舊職,又為兵部尚書彭澤所抑,故又怨澤,乃上疏陳邊事,言今哈密失國,番夷內侵,由澤總督甘肅時賂番求和,邀功啟釁。及廷和草詔論殺寫亦虎仙所致,宜誅此兩人,更選大臣,興復哈密,則邊事尚可為。疏下兵部勘狀,部議未具,邦奇復上言大學士費宏、石瑤俱廷和姦黨,得奏欲為彌縫,嘗夜過楊一清問計,議論不合而出。而廷和之子兵部主事敦藏匿舊牘,令前後奏詞皆不得驗。其義男侍讀葉桂章、壻修撰余承勛、及彭澤弟彭沖等又為交通請託。時章冊封府未還, 上命下敦等獄,令廷臣會鞠之,桂章等械繫來京。三月丙午,錦衣衛百戶張春、校尉何顯、翟宇奉詔逮侍讀葉桂章,行至柏鄉傳舍,桂章夜如廁,袖小刀自刺死。於是春等以防範不謹下獄,詔科道官交章劾之。雲桂章故近侍臣,坐王邦奇疏詞連及耳,非有殊死罪也,不便窘辱,何遽至此。已而考訊春等索賄有狀,獄詞具。得旨:春調發海州衛差操,顯、宇充海州衛軍。
  6. ^ 清乾隆《貴溪縣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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