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桂章
葉桂章(1485年—1527年),字叔晦,號少峨,四川雅州名山縣民籍,江西貴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葉桂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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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侍講 | |
籍貫 | 江西貴溪縣 四川雅州名山縣民籍 |
字號 | 字叔晦,號少峨 |
出生 |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五月三十日 |
逝世 | 嘉靖六年(1527年)三月 |
配偶 | 娶彭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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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第九十四名,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選翰林院庶吉士[2]。歷官翰林院編修,升侍講[3][4]。嘉靖六年(1527年)大學士楊廷和被錦衣衛百戶王邦奇彈劾,其子楊敦下獄,義子葉桂章被令戴捕至京審訊,行至柏鄉,桂章以小刀自刺而死[5]。
家族
紀念
參考資料
-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治《書經》,年三十三歲中式正德十二年丁丑科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五月三十日生,行二,曾祖葉信孫;祖葉茂;父葉芳,知縣;前母高氏;吳氏。永感下,妻彭氏,兄天錫。由國子生中式正德五年庚午科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九十四名。
-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七》:正德十二年三月甲辰 授一甲進士舒芬為翰林院修撰,倫以訓、崔桐為編修。選進士汪佃、余敬勛、黃易、江暉、王廷陳、汪應軫、劉世盛、曹懷、儲昱、葉桂章、葉式、馬汝驥、汪思、王三錫、史於光、陳沂、鄺灝、史道、劉穆、楊士雲、張星、廖哻、蕭與成、林時、鄭自璧、劉世揚、曹嘉、閻閎、李芳、湯惟學、黎貫、席春、王邦瑞、許宗魯三十四人改為翰林院庶吉士,同舒芬、倫以訓、崔桐讀書,命掌詹事府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毛紀、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學士顧清教之,其餘分撥諸司辦事。
- ^ 《四川通志》
- ^ 清乾隆《雅州府志》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三》:嘉靖六年二月己未,錦衣衛帶俸署百戶王邦奇以傳升千戶,遇詔削級,邦奇以詔出大學士楊廷和手,深怨望之。及奏復舊職,又為兵部尚書彭澤所抑,故又怨澤,乃上疏陳邊事,言今哈密失國,番夷內侵,由澤總督甘肅時賂番求和,邀功啟釁。及廷和草詔論殺寫亦虎仙所致,宜誅此兩人,更選大臣,興復哈密,則邊事尚可為。疏下兵部勘狀,部議未具,邦奇復上言大學士費宏、石瑤俱廷和姦黨,得奏欲為彌縫,嘗夜過楊一清問計,議論不合而出。而廷和之子兵部主事敦藏匿舊牘,令前後奏詞皆不得驗。其義男侍讀葉桂章、壻修撰余承勛、及彭澤弟彭沖等又為交通請託。時章冊封府未還, 上命下敦等獄,令廷臣會鞠之,桂章等械繫來京。三月丙午,錦衣衛百戶張春、校尉何顯、翟宇奉詔逮侍讀葉桂章,行至柏鄉傳舍,桂章夜如廁,袖小刀自刺死。於是春等以防範不謹下獄,詔科道官交章劾之。雲桂章故近侍臣,坐王邦奇疏詞連及耳,非有殊死罪也,不便窘辱,何遽至此。已而考訊春等索賄有狀,獄詞具。得旨:春調發海州衛差操,顯、宇充海州衛軍。
- ^ 清乾隆《貴溪縣志·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