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白昊
生平
許白昊幼年父母雙亡,以半工半讀畢業於武昌甲種工業學校機械科。後到上海、杭州工廠任修機匠,後又考入浙江省立工業學校學習。1919年棄學去上海從事勞工運動。
1921年8月加入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同年底赴蘇聯莫斯科,出席次年1月召開的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1922年春回國加入中國共產黨,到武漢負責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長江分部領導工作。7月16日至23日,作為湖北代表出席在上海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1]。
10月被選為湖北全省工團聯合會(原武漢工團聯合會)秘書兼組織部副主任。1923年2月初赴鄭州參加京漢鐵路總工會成立盛典,積極發動湖北各工團聲援二七大罷工。不久被推選為湖北全省工團聯合會執行委員,並任中共武漢區執行委員會委員。1927年4至5月出席在武昌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被選為中共中央監察委員和中央工人運動委員會委員。
七一五事變後他逃亡於上海公共租界,擔任中共上海總工會黨團書記兼總工會組織部部長。1928年2月17日因唐瑞林舉報,與陳喬年、鄭復他等11人同時被捕。
1928年6月6日,他在上海與陳喬年、鄭復他同時被處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