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
在國家發展之前或在國家之外存在的社會群體
部落是一種社群,由兩個或以上的氏族組成。有的部落在氏族之上還有中間環節胞族。大體來說,一般認為其成員為同一祖先之後裔。他們通常佔據於一特定地理區域,擁有文化、宗教、語言以及價值觀上的同質性,而且可能在政治上由一頭目或首領統一領導,也可能從屬於其他政權。
近代用法
在近代的用法之中,很多時「部落」皆指有以下特質的團體:
- 必有共同流通的語言及共有之文化和歷史的團體。
- 因其生產能力於現代的角度視為相對低下,未達成專業分工,生產效率不發達。
- 由於部落以親族關係構成體系。故此,於社會發展階段中部落是被視為初階的、原始的。
- 雖說部落已有一定程度的政治體來管治,但中央權力還是欠奉的,並未發展出階級概念。
此外,在現代漢語中,對非洲、中亞、西亞及其他地區以單一民族為主體的較大的群體,如果這些民族群體的生產能能力仍處於極不發達的狀態,也稱為「部落」。
傳統意義上的部落受地域的影響很大。但現代隨互聯網的興起與發展,人們因為某個主題、興趣、項目等通過互聯網平台溝通和寫作,在現在的一般意義上也可以理解成「部落」。
部族列表
部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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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夷、華夏(黃河文明)[註 1] |
百越[註 2][註 3] |
古蜀 |
戎狄[註 4] |
荊楚[註 5] |
蒙古族[註 6]
- 汪古部族
- 扎只剌部族
- 弘吉剌部族
- 克烈部族
- 塔塔兒部族
註釋
- ^ 依《細講中國歷史叢書·夏》第一章明言夏人商人周人三者「是由氏族、部落、部落聯盟形成發展而來的宗族」,又據《中國傳統「族群觀」與先秦文獻「族」字使用淺析》一文分析,在《尚書》代表的周代以前的文獻中,「夏」並不是代表中原文明人群的泛指,而「夷」字也尚未成為「蠻夷」的泛指,當時「夷夏之辨」並沒有成為普遍的觀念。而周代的的「夷夏之辨」乃是根據文化傳統把「天下」的人群分做兩大類的區分,而不是一個「多種類」(甲族、乙族、丙族等)平行並存的分類框架,若以中原地區為文化中心來看,「夷夏之辨」表現的僅僅是「教化之內」和「教化之外」的區別,並不是什麼依據血緣、體質、語言的差別而固定不變的「民族」差別。故夏人商人周人三者皆非民族,而是部落或部族。
- ^ 在此並不包括雒越及西甌。
- ^ 百越並不符合民族擁有「共同祖先所連結起來的共同體」的定義,其後裔族群的祖先不同,有大禹(漢族)、雄王(京族)、布洛陀(壯族)、袍隆扣(黎族)等等,又據《中國傳統「族群觀」與先秦文獻「族」字使用淺析》一文分析,在《尚書》代表的周代以前的文獻中,「夏」並不是代表中原文明人群的泛指,而「夷」字也尚未成為「蠻夷」的泛指,當時「夷夏之辨」並沒有成為普遍的觀念。而周代的的「夷夏之辨」乃是根據文化傳統把「天下」的人群分做兩大類的區分,而不是一個「多種類」(甲族、乙族、丙族等)平行並存的分類框架。若以中原地區為文化中心來看,「夷夏之辨」表現的僅僅是「教化之內」和「教化之外」的區別,並不是什麼依據血緣、體質、語言的差別而固定不變的「民族」差別。
- ^ 林沄《戎狄非胡論》認為戎狄等人群與後世胡人各民族並沒有任何關係。
- ^ 即屈家嶺文化,一般稱為「三苗」或「楚蠻」,《早期中國文明:江漢文化與荊楚文明》認為「三苗」是虛無縹緲的存在,應改稱為「炎帝祝融文化」。
- ^ 以下部族是蒙古族的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