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坫
錢坫(1744年—1806年),字獻之,號十蘭,又號篆秋。江蘇嘉定人,清朝政治人物、文學家。
錢大昕之侄。乾隆九年(1744年)出生。乾隆三十九年,登副榜,擔任陝西乾州直隸州州判。[1]署陝西西安府興平縣知縣、陝西同州府韓城縣知縣、陝西同州府大荔縣知縣。嘉慶二年,擔任陝西同州府華州知州,[2]兼署陝西乾州直隸州武功縣知縣。[3]白蓮教匪進入陝西,他率眾抵擋,並自製強弓。後因母病辭職。善於刻印與書法,特別是善畫梅。[4]嘉慶十一年(1806年)卒,年六十三。[5]
註釋
-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4412號
- ^ 包世臣《錢獻之傳》載:「以副榜貢生就職直隸州州判,從陝西巡撫畢沅遊,遂官於陝二十餘年,歷署文山縣、乾州、華州事。」
-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包 ,702001242-1號
- ^ 《清史稿》(卷841):「坫,字獻之。副榜貢生。游京師,朱筠引為上客。以直隸州州判官於陝,與洪亮吉、孫星衍討論訓詁輿地之學,論者謂坫沉博不及大昕,而精當過之。嘉慶二年,教匪擾陝西,坫時署華州,率眾乘城,力遏其衝。城無弓矢,仿古為合竹強弓,厚背紙為翎,二人共發之,達百五十步;又以意為發石之法,石重十斤,達三百步:前後斃賊無算,城獲全。以積勞得末疾,引歸。著史記補注百三十卷,詳於音訓及郡縣沿革、山川所在。陝甘總督松筠重其品學,親至臥榻問疾,索未刊著述,坫取付之。曰:『三十年精力,盡於此書矣!』十一年,卒,年六十六。又有詩音表一卷,車制考一卷,論語後錄五卷,爾雅釋義十卷,釋地以下四篇注四卷,十經文字通正書十四卷,說文斠銓十四卷,新斠注地理志十六卷,漢書十表注十卷,聖賢冢墓誌十二卷。」
- ^ 光緒《嘉定縣志》卷十六《宮蹟》錢本傳雲: 「嘉慶丙寅(1806)卒,年六十三。」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書目
- 潘奕雋:《陝西乾州州判錢獻之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