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順福(1927年—1951年6月29日),中國共產黨員,山東省陽穀縣人,上海春暉中學畢業,戰後來台以陳平身份從事地下工作以及擔任交通員,同時還化名鄭耀東、任敦崧、陳春暉,後來因蘇藝林案判處死刑,1951年6月29日槍決於台北水源路刑場[1]

陳順福(陳平)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27年
 中華民國 浙江省杭縣
逝世1951年6月29日(1951歲—06—29)(23—24歲) 處決
 中華民國台北
籍貫浙江省杭縣
國籍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學歷
經歷

生平

陳順福,1927年生於浙江省杭縣,上海春暉中學畢業,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化名陳平來台,在臺北市金剛橡膠廠任職,透過于凱的介紹在花蓮孫玉林所開的泰豐碾米廠擔任出納。

孫玉林曾加入共產黨,1948年中共中央社會部部長李克農先後派遣朱芳春(化名于非)、蕭明華周一粟等多名特工赴台發展組織。于非接受李克農指示與孫玉林取得聯繫,在宜蘭礁溪溫泉區與老同學蘇藝林于非碰面,孫玉林開始參與中共中央社會部在台地下組織運作。

1949年10月,陳平加入于非的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吸收孫清河加入共產黨,並成功策反在空軍醫院的安學林加入組織,擔任交通員,將重要機密地圖等送回天津,並帶回中共中央社會部李克農之兩項指示與九大任務,主要是蒐集海陸空軍情報,策反將領陣前起義、動搖爭取官吏加入、成立武裝和登陸接應點等[2][3]

1950年2月于非遭當局鎖定,蕭明華于凱孫玉林相繼被逮捕,其中于非所辦之讀書會成員孫清河被保密局列為污點證人,陳平為共黨工作之情況被孫清河供出[3],1950年5月19日陳平由花蓮警局傳喚到案。 1951年7月全案偵查進入後續收網階段,調查局在香港新聞天地週刊刊登整刊的特稿,以李克農照片為封面,標題中共社會部首領李克農的潛台組織已被一網打盡[2]

陳平與同案蘇藝林劉維杰周一粟安學林張慶嚴明森田子彬孫玉林白靜寅徐毅余熙葛仲卿譚興坦林振成簡桂生馬學樅李學驊共18人被判處死刑,1951年6月29日槍決於水源路刑場。

紀念

2013年10月,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無名英雄廣場上立有無名英雄紀念碑,為紀念來台灣在1950年代被處決「隱避戰線烈士」而設立。陳平銘刻於紀念碑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追認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4]

參考資料

  1. ^ 國防部軍法局. 藝林等案.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1-04-17~1959-03-26 [2021-08-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4). 
  2. ^ 2.0 2.1 莫樺. 破獲中共格柏烏潛台組織案. 香港: 新聞天地周刊. 1951-07-10. 
  3. ^ 3.0 3.1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蘇藝林等嫌疑筆錄 孫玉林自述.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0-05-04~1962-12-27 [2021-08-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4). 
  4. ^ 陳輝.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華澳報. 2021-04-10 [2021-08-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