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詹健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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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先還原過往命名,推翻個別人士背着大家所造成的局面
「詹健兒」 → 「柚子蜜(配音員)」:
本條目應命名作「柚子蜜(配音員)」還是「詹健兒」,的確存在兩派意見,但看本頁過往的討論,就知主張「柚子蜜(配音員)」的朋友一直都熱衷溝通表達理據,而同時間「柚子蜜(配音員)」既符合「名隨主人」亦符合「先到先得」原則。之所以突然出現變成「詹健兒」的移動,是因為Naughty_Jeffrey提出一個無視過往討論的提意後,Seiyapegasus鬼祟地在新討論仍極缺乏發言之際,就已瞞着長期編輯和討論本條目的眾人,先在2015年11月5日以前,就已對「柚子蜜 (配音員藝名)」及「柚子蜜 (香港配音員)」提出速刪,失敗後再於討論仍非常沒有共識之時,再次瞞着長期編輯和討論本條目的眾人,提出移動請求!Seiyapegasus還進行一連中的小動作,包括在2015年11月14日提刪「柚子蜜 (香港配音員)」,理由竟是有違客觀事實的「理據:柚子蜜並不是藝名,只是綽號,所以這重定向不合適。」(事實上,根據客觀資料,「柚子蜜」是在包括自由身及TVB時代的長時期作為藝名使用,與Seiyapegasus所宣稱的不符),以及在2015年11月16日把柚子 (消歧義)條目中的「柚子蜜 (配音員),香港配音員,本名詹健兒」之內容刪除,以抹殺柚子蜜此一稱呼之客觀事實!而且現在事情曝光了,無論我們如何ping@Seiyapegasus:,他至今仍是故意拒絕討論,企圖用卑鄙手法製造出「米已成坎」局面後就逃之夭夭。
全因他以「瞞天過海」術之下,才出現有關移動,這個移動哪怕被Seiyapegasus走了法律罅,變成沒有違反某一些維基規則,但已肯定是有違共識、不尊重長期編輯者及討論者的鬼祟行為。Kolyma聲稱有關移動「符合程序」,是無視此等客觀事實,對事實選擇性觀看的不公平、不公正說法。若不予以還原,正合Seiyapegasus的卑鄙算盤,真的變成「米已成坎」,強姦其他長期參與此條目的編輯和討論者去接受。那麼,維基還要討論嗎?還要共識嗎?還要宣稱持平、中立嗎?一個憑卑鄙及隱瞞的手段,就可以取代大家合作、互相用理據討論、取得共識的維基,難道這才是維基的真面目??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1:34 (UTC)
要是Kolyma以「未完成:無共識」取消我的還原作「柚子蜜(配音員)」之要求,是合理做法的話,那麼在無共識下把條目移動至「詹健兒」的要求,又為何在2015年11月15日要「完成」它?為何當時並不是「未完成:無共識」?這顯然是自相矛盾。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08 (UTC)
簡單歸結一下
- 本條目原來就用「柚子蜜 (配音員)」來命名,這是符合先到先得、名從主人原則及客觀事實的原命名。當中含有許多事實理據,並且長期在討論頁指出和討論。提出修改一方也有符合事實的理據,但目前尚未足以達到改變原命名的共識。
- 可是早前,條目被「突襲」,在一時之間缺乏足夠討論,尤其是在主事者故意瞞着大家的情況下,被改名了。這一個改名動作,本身有一系列問題並違反共識。在公平情況下本來不應該發生的。
- 現在要求把條目還原原命名。是面對目前的事實、理據,亦只有這樣才符合程序公義。主張改名者,仍可以繼續以事實來討論,若事實反映的現象足夠成熟,獲得大多數參與本條目的編者共識時,屆時可以合情合理地改名。但沒有理由在目前階段,逼使他人接受有違共識、以隱瞞及拒絕討論等手段矇混過關的改名。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51 (UTC)
- (?)疑問:請問這是移動請求,還是單純的個人意見表達?如果是前者,那麼不僅缺少移動請求應有的模板,而且會與前一則「繼續討論」的移動請求相混淆;如果是後者,建議不要在標題下面添加與使用移動請求模板產出相同的粗體字字串。--Kolym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7:18 (UTC)
Google 搜尋「柚子蜜」結果
剛才很好奇試了一下直接在Google 搜尋「柚子蜜」字串("柚子蜜"),結果首頁圖片全部都是食品,9個連結當中僅有維基條目是該配音員,而且排序倒數第2,其餘也都是食品。--Kolym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04 (UTC)
- 閣下這段發言不就代表了在處理雙方申請時帶有偏幫之心嗎?現在要求恢復的命名是「柚子蜜 (配音員)」而不是「柚子蜜」。如果閣下是公平的,為什麼不是google「柚子蜜 配音員」?為什麼要偷換概念?這樣偷換概念公平嗎合理嗎?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08 (UTC)
- 前面已寫得很清楚,是依據您發言中的詞語「兩邊打成平手」才下結論。--Kolym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16 (UTC)
- 前面我已寫得很清楚,把我發言作低階的斷章取義,截去「且當」這表示假設的一詞,是十分卑鄙的曲解!根本完全違反文明理性討論!
- 既故意作出有違常識的搜尋,又故意把我發言作低階的斷章取義,反映目前充當裁判的存在的Kolyma根本是偏幫,完全不公允,有辱文明。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20 (UTC)
- 懂得中文的人都應該知道,「且當什麼什麼」、「就當是什麼什麼」,即是說「哪怕退一步說,暫且就當成(或假設成)是什麼什麼」的意思,絕不是認同「什麼什麼」是事實。Kolyma故意曲解、斷章取義,截去「且當」二字,這是冤枉他人的嘴巴,而且做得十分低階。請問這就維基討論應有的作風嗎?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26 (UTC)
- (&)建議:發言宜清楚、明確,沒必要、易混淆的不妨少寫。另外,「故意曲解、斷章取義」的說法,不僅有違事實,而且不符WP:維基禮儀。--Kolym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3:20 (UTC)
- 懂得中文的人都應該知道,「且當什麼什麼」、「就當是什麼什麼」,即是說「哪怕退一步說,暫且就當成(或假設成)是什麼什麼」的意思,絕不是認同「什麼什麼」是事實。Kolyma故意曲解、斷章取義,截去「且當」二字,這是冤枉他人的嘴巴,而且做得十分低階。請問這就維基討論應有的作風嗎?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26 (UTC)
- 前面已寫得很清楚,是依據您發言中的詞語「兩邊打成平手」才下結論。--Kolym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16 (UTC)
- (:)回應搜尋方式:以「柚子蜜」搜尋以瞭解該配音員的藝名常用程度,並無不妥。為求比對,剛才再試了一樣兼為食品與藝名的「胡瓜」,搜尋結果首頁的圖片幾乎全與藝人有關,只有右下方一個是瓜類圖片,至於連結除了2個指向瓜類網頁外,其餘全都指向該藝人相關網頁。--Kolym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3:37 (UTC)
- 插一句咀,我不明白為何要將這位配音員放在柚子 (消歧義),畢竟其別稱是「柚子蜜」而非「柚子」。--沙田友(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31 (UTC)
- 理論上應該放在「柚子蜜 (消歧義)」,可惜維基上自動地把「柚子蜜 (消歧義)」重定向作「柚子 (消歧義)」,結果逼使大家要編輯「柚子 (消歧義)」的內容,不能編輯「柚子蜜 (消歧義)」的內容。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35 (UTC)
- 維基從來不會重定向,翻查歷史,是2015年2月4日被User:219.79.127.95改為重定向。不過如果「柚子蜜」只有飲品和配音員兩個意思,或許不需要建立獨立的消歧義頁。--沙田友(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44 (UTC)
- 明白,這個重定向似乎不妥。也許應修改?(可是會不會被說成是破壞?)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51 (UTC)
- 那叫「主從消歧義」,沙田友君已經說了,不需要建立獨立的消歧義頁(在佔用名稱的條目上以redirect等模板連結至另一條目即可,除非您要改為「平等消歧義」,那就另當別論)。--Kolym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3:49 (UTC)
- 明白,這個重定向似乎不妥。也許應修改?(可是會不會被說成是破壞?)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51 (UTC)
- 維基從來不會重定向,翻查歷史,是2015年2月4日被User:219.79.127.95改為重定向。不過如果「柚子蜜」只有飲品和配音員兩個意思,或許不需要建立獨立的消歧義頁。--沙田友(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44 (UTC)
- (:)回應沙田友君:柚子蜜重定向至柚子茶,而該條目已有 redirect2 模板可連結至這位配音員條目。--Kolym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3:45 (UTC)
- 理論上應該放在「柚子蜜 (消歧義)」,可惜維基上自動地把「柚子蜜 (消歧義)」重定向作「柚子 (消歧義)」,結果逼使大家要編輯「柚子 (消歧義)」的內容,不能編輯「柚子蜜 (消歧義)」的內容。Tvb10data(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2:35 (UTC)
建議改名:「詹健兒」→「柚子蜜 (配音員)」
「詹健兒」 → 「柚子蜜 (配音員)」:本討論頁上方已充分說明,之前的移動是Seiyapegasus無理提出,並沒有共識,而管理員在當時移動的判斷有不合理的地方,據上述已說明的理據,應還原作其正式藝名。--Tvb10data(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21:07 (UTC)
- (-)反對:理由同前。--Kolyma(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11:40 (UTC)
- 而在前方已非常清楚說明,上次把「柚子蜜 (配音員)」更改作「詹健兒」是各方面都違反的。還有,閣下在之前那裏是執行員,作出駁回撥亂返正的結果,現在又變成是投票者,難道身份不衝突?Tvb10data(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56 (UTC)
- (-)反對:柚子蜜違反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方針--林勇智 2016年4月21日 (四) 09:27 (UTC)
- 上方已清楚說明並沒有違反命名常規,這個理由並不成立。Tvb10data(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56 (UTC)
- (※)注意《最強一分鐘》主持人稱呼她為詹健兒。--42.98.94.244(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2: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