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ppo打火機(亦有音譯為芝寶)是由美國Zippo公司製造的金屬打火機。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它已經推出了數百種富有收藏價值的樣式。

Zippo製造公司
公司類型私人
成立1932年
創辦人George G. Blaisdell
總部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布拉德福德
標語口號It works or we fix it!
產業輕工業 編輯維基數據
網站zippo.com zippolighterstore.com
Zippo點火裝置
商場裏的Zippo

Zippo打火機有長方形外殼設計,蓋面與機身間以鉸鏈連接。與一次性塑料打火機不同,Zippo可以通過補充石腦油打火機油(燃料)來重複使用。從外殼中拔出內膽後,用戶可以掀開止漏毛氈向其中的制機芯加入打火機油。打火石亦可通過旋開內膽底部的螺絲進行更換。棉芯可使用同樣的方法更換。

Zippo提供免費的有限終生保修(It Works Or We Fix It Free):無論送修的打火機已經購買了多長時間,Zippo公司都會為它做免費的機械維護,如果無法修好,將為用戶提供全新的替代產品。

Zippo的防風設計使它很難被吹滅,1979年Zippo生產公司自己測定其200型打火機可以在風速32英里/小時(14.2 /秒)的情況下正常使用。熄滅它的正確方法是合上它的蓋面,令火焰因缺而熄滅。開合Zippo上蓋面的聲音響亮且容易讓人記住,一些用戶發明了很多Zippo打火機奇特的玩法。

Zippo打火機根據稀有程度和使用材料的不同,售價從15美元至15000(18K金Zippo)美元不等。

歷史

 
Zippo plant,約1930年-1945年

1932年,美國人喬治·勃雷斯代(George G. Blaisdell)在賓夕法尼亞州布拉德福德縣創立了Zippo公司,當時該公司主要是代理奧地利生產的Cyklon打火機在美國的銷售。[1]次年初,他改進了Cyklon的外觀設計開始自己生產打火機產品,第一隻Zippo誕生了。為產品取名Zippo是因為勃雷斯代喜歡Zipper(拉鏈)一詞,並且認為打火機蓋面開合的聲音類似於拉鏈的拉合。[2]

Zippo極好的防風性能使得它可以在惡劣環境下點燃,因此在美軍中非常流行,特別是二戰期間, [3]但因為實際上並沒有收到官方訂約,因此逐漸被其他公司取代。[4][5] 後來在越南戰爭期間,Zippo再次風行,許多士兵會在打火機上刻下自己的箴言。[6]

1936年3月3日,Zippo打火機獲得了2032695號美國專利[2]這個數字被刻在Zippo外殼底部,直到1967年專利到期。

二戰後直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Zippo打火機被各種公司用於廣告宣傳,[7]其中一些早期的廣告宣傳用Zippo由人工繪製而成。儘管隨着技術的發展Zippo的圖案設計和外殼打磨工藝有了很多改進,它的內膽設計和基本原理卻基本保持不變。

1949年至2002年,Zippo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尼亞加拉瀑布城生產。[8]

生產日期標記方法

1985年,Zippo公司在其生產的Vintage系列產品上使用大寫羅馬數字 I來標記生產年份。自1986年起,Zippo全線產品開始使用字母標記:內膽上左側用字母A到L分別表示1月到12月;右側是表示年分的大寫羅馬數字,1985年為I,以此類推(1984 + x)。例如如果Zippo的戳記為「H XI」,則表示它生產於1995年8月。2000年後,Zippo改變了這一標記方法,使用更直觀的阿拉伯數字來表示年份:如2004年8月生產的Zippo的戳記就是「H 04」。

Zippo坦克與Zippo船

二戰越戰期間美軍曾使用加裝火焰噴射器M4雪曼戰車,官方名稱為M4A3R3火焰噴射器 - 噴火戰車,但也被暱稱為雪曼打火機或"Zippo戰車"。

越戰期間美軍曾使用加裝火焰噴射器LCM-8登陸船英語LCM-8暱稱是Zippo船,傳說由於船上裝配的噴火器的點火系統相當不可靠,所以需要士兵人工用Zippo來點燃噴火器,因此這種船才得到這個暱稱。

技巧

很多Zippo的用戶研究了很多奇妙的玩法,讓開合Zippo打火機變得很「酷」。最大眾化的玩法是用右手食指中指放在蓋面上,而拇指托住底端(鉸鏈面向小指方向),上部的兩個指頭發力並向後滑動,使Zippo打開。另一個常見的技巧是快速的用中指點燃打火機,也有人用牛仔褲來打開Zippo上蓋並點燃它。這個動作需要練習到一氣呵成,實際上它並沒有看上去那麼難。

zippotricks.com網站曾經提供了數百種Zippo打火機的玩法,但是美國消防協會以它鼓勵小孩子玩火為理由向Zippo公司施壓讓其關閉了這個網站。離開了Zippo的官方支持,現在這個網站以lightertricks.com的面貌重新開放。

仿製品問題

2006年5月16日,Zippo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 ITC)提出編號2486的調查申請,要求對七家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侵害調查(Section 337調查),其中三家美國企業為beWild.com(紐約州)、Kalan LP(賓夕法尼亞州)和Vista Wholesale(印第安納州),四家中國企業是香港東方國際推銷有限公司(溫州東方輕工實業有限公司生產)、溫州站前星星煙具廠、台州榮時打火機發展有限公司以及溫州泰利爾煙具製造有限公司(參閱USITC第2486號調查申請)。

參考文獻

  1. ^ David Lander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The Buyable Past," American Heritage, February/March 2006.
  2. ^ 2.0 2.1 美國專利第2,032,695號
  3. ^ The story of the Zippo Manufacturing Company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at the company's website
  4. ^ Zippo Companion by Avi Baer and Alexander Neumark (Hardcover - Dec 15, 2000) 192 pages Publisher: Compendium Publishing. ISBN 1-906347-13-1. ISBN 978-1-906347-13-0
  5. ^ An American Legend Zippo: a Collector's Companion by Avi R; Neumark, Alexander Baer (Hardcover - 1999)
  6. ^ Sherry Buchanan and Bradford Edwards, Vietnam Zippos:American Soldiers』 Engravings and Stories, 1965—1973.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7.
  7. ^ Paulette Dininny, "Keepers of the Flame: After Big Sales in World War II and Parts in Old Movies, Zippos Are Still Around, Often as hot Collector's Items," Smithsonian, vol. 29, no. 9 (December 1998), pg. 44.
  8. ^ Zippo.ca — Welcome to Zippo Canada. [2020-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22). 

外部連結